时间:2020-06-30 20:18:12来源:融易新媒体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诉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公司有限公司、湖南金鼎集团有限公司、廖玉平、李仙梅、邱月雄、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涂淇伍、涂龚铭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19日做出了(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23号判决书,后指定隆回县人民法院执行。
因廖玉军病逝,其弟弟继承了廖玉平生前持有的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隆回法院执行此案以来,以廖玉军为首的团伙想尽千方百计设阻,为一己私利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一.廖玉军继承股份几年来,明知其哥哥廖玉平持有的新安居实业90%的股权,金鼎集团占有65%,明知新安居实业公司债务重重,还故意利用廖玉平生前的个人借款债务,利用新安居实业的假公章,非法担保,配合起诉新安居实业,把新安居实业的房产低价贱卖,从而达到解套廖玉平生前开发的株洲东大门农贸市场。导致股份严重缩水,无力尝还本案执行款的现象。
二、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公司除去商场运营成本,每个月还有租金收入几百万元,而廖玉军为了一己私利,在明知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公司的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还出具委托书给与新安居实业公司有经济往来的单位与个人,把应付新安居实业公司的款项,付至其指定的李立阳个人名下银行卡上,故意转移公司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还需曾新安居实业公司工作人员,以不合理的工资标准,来套取新安居实业的财产。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三、隆回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10时,依法拍卖廖玉平生前持有的红星新安居实业90%的股权,经过长达三天的竞价,最终被名为张小丹的自然人通过竞买号X0362以最高价44,974,500元拍得标的物。经查,张小丹与廖玉军的儿媳妇张小冬是亲姐妹,其本人并无参与竞拍的经济能力,此次竞拍、悔拍行为完全系廖玉军授意、指使,其目的在于阻碍股权拍卖的正常进行,抗拒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损失等应由买受人承担。
四、2020年6月22日,融易新媒体,廖玉军花钱纠集上百名不明真相的群众至贵院非法上访,请求贵院监督隆回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其目的无非是想停止即将在7月1日开始的重拍。而掩盖上述的一系列违法行为。
五、廖玉军如明知理亏,不通过正常的法定程序,而采取非法的舆论手段,在各大网站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与个人进行辱骂、诽谤,扰乱了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法督促隆回县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廖玉军拒绝执行判决、纠集群众、越级上访等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虚假竞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执行的犯罪行为。
举报人:湖南金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龙奖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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