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3 03:46:25来源:融易新媒体
湖南省纪检会、监察委员会:
2019年11月间,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对隆回县小沙江镇杉木坪村25户村民(小沙江镇杉木坪村1组、2组、4组、5组村民,其中瑶族3户,贫困户12户)以“滥伐林木390立方米”处以罚款33万元、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14万元。案情简介如下:
2019年7月16---18日,隆回县小沙江镇杉木坪村党支部书记杨成岩同志将本村1、2、4、5组各户主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表》(采伐山场的土地隆回县宝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经营30年)送至小沙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小安处进行审核签字,张小安提出《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表》附件还需要各户主的《林权证》的复印件才可以办理。杨成岩书记于2019年7月19日按张小安的要求将《林权证》复印件补齐交给了张小安。
至2019年8月10日,杨成岩书记等人不下7次找张小安、小沙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康永红同志、小沙江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李腊生同志协调采伐证办理事宜。张小安每次都说“我不签字,签字要负责任的”。
2019年8月2日起,村民开始剥山里的零星的金钱松的树皮,8月7日20:44村里的护林员刘征主在小沙江镇护林员工作微信群中发信息给张小安向他汇报杉木坪村有人剥金钱松树皮,希望林业主管部门制止处理,但一直没有人来。8月7日刘征主同时又向村支部书记杨成岩汇报。杨书记当即打电话给隆回县宝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李柏农,安排杨尊湘8月8日上午到现场查看,杨尊湘到现场后制止了村民的采伐行为并向村支部书记杨成岩汇报情况。8月8日晚上,村支部书记杨成岩打了电话给相关组长要求各组制止采伐行为。8月9日----8月12日,无人采伐林木。
在《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表》补齐资料交到小沙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小安处26天(2019年8月13日)时,村民自发开始采伐杉木。2019年8月19日,小沙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小安等到现场查看,但未制止采伐行为。2019年8月22日,隆回县宝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安排杨尊湘再次制止采伐行为才停止采伐。
根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2、《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人民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52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108号)
4、《湖南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5、《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12号)
6、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次办”服务规程》(2019.7.28)
7、《隆回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录》(100件事一次办)
8、隆回县574个村居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大厅墙上张贴的《村(居)便民服务站办事指南》
等文件、规章制度、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示的规定,小沙江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把杉木坪村1、2、4、5组各户主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结。但小沙江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办结!
十问小沙江镇人民政府:
1、杉木坪村杨成岩书记2019年7月16----18日送交《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表》,19日(星期五,第一个工作日)按张小安的要求补齐《林权证》复印件,即为发证机关及发证人员受理。根据上述相关文件、规章制度、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示的规定,2019年8月1日(星期四,第10个工作日)小沙江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把杉木坪村村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结。
小沙江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你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单位吗?你们有人按规定程序办事吗?相关规章制度贴在墙上就是一张废纸?????
2、《湖南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规定了不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七种情形,小沙江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你们有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过吗?
请问:杉木坪村村民申请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符合不予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哪种情形?
3、《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12号)、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次办”服务规程》贵单位有人学习过吗?
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次办”服务规程》规定《林木采伐许可证》1个工作日办结。你们单位的相关办事人员认识阿拉伯数字1吗?
4、小沙江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给不了该山场不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合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