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9 22:19:04来源:融易新媒体
事由:宁乡市坝塘镇金河村小河组公路边宅基地建房审批自2011年申请至今,未能审批到位,农民有宅基地却无处建房,老人近80高龄,却无安定居所的事项。
1、申请建房原因
房屋质量差,已成危房,且遮风避雨都成困难;房屋地处环境恶裂,不适合居住;为了让老人家安享晚年,建房刻不容缓。
现住房屋于1993年建成,建设时因资金不足,工程质量不到位。2017年发洪水时,该房屋被洪水冲击,已出现多处裂缝和地面沉塌,当时相关部门鉴定后,政府给予了相应补偿。为避免事故发生,实际上老人家于2011年开始已向村上提交房屋重建申请。并申请建房位置回到70年代建的老房子位置,位于公路北侧、河道南侧,需占用小部分农田(因该地为沙地改成的农田,亩产不高,并非永久性农田),离开河道护提有上百米,应不属于河道范围。
2、宅基地申请和审批过程太繁杂,不懂程序者申请审批程序难于登天
申请报告打了不少次,申请表要经村上大多数居民签字同意,然后经村部签字后,什么联村干部、网格化干部等到镇政府把字签下来,不知道要找多少位干部,也没有联系电话,连办公室都找不到。也常不在办公室,找到了人家领导也会说,过几天抽空去看看。这样的审批,等到大家有空怕得一年半载才能批下来。因儿女们都在外打工,老人家又不懂审批程序,建房审批多次被搁浅。
3、宅基地所处位置复杂,或者有开发商待征收可能存在暗箱操作;基层干部读不懂政策,等原因,审批被多次搁置。
2018年,老人家觉得党的政策越来越好,花费了大的代价将自己的永久性农田跟邻居置换了老房宅基地旁的几处沙地(离开河堤有近百余米),决心建房(因我家共分三户,人口众多,三姊妹带着儿女回家大十几号人,都没个住处。除了姐姐是城镇户口,按政策另两兄妹和父母一起应至少可建两处房屋,申请300多平米的宅基地),因现住房屋环境恶裂,且面积不够,融易新媒体,无绿化地,日照受限,南北不通透,也不符合国家环保部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相关要求,且因姐姐一家常回来照顾父母亲,又无处居住,现房屋虽面积不大,位置也不好。且原为姐姐出资建成,父母亲早年已要求姊妹三人写下协议,该房屋归姐姐所有。并要求我们兄妹二人在原宅基地自行建房。原老宅基地是我们建房的唯一可选地块。于2019年村上审批后,镇政府未能审批又被搁置。近期,我们遵从父母的强烈意愿,请假到政府审批建房,镇政府不同意的理由很多:如地势低洼不适合建房;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属于永久性农田等,但却拿不出合理的政策标准。地势低洼,我们可以把地势抬高或架空往上建,以达到政府建房的安全和防洪等相关标准;如属河道管理范围,我们到河道管理部门问过,暂时并未划界,就算划界,离开河堤护坡有近百米之远,又是自己的宅基地,应不符合河道管理范围的标准,如属河道管理范围,政府起码应给我们补偿相应的地块给我们建房吧?。而且,自2011年申请建房至今,同类地块上也审批和兴建了几栋房屋。有关永久性农田的说法,该地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沙地亩产不高,不应属于永久性农田。我想基层政府主要是不完全能读懂中央政府政策要求,或者宁乡市政府将招商引资,待进行沿河房屋集中建设,害怕为将来拆迁承担责任,左右为难吗?
4、政府公路改扩建工程多次占用我家宅基地,本次被老人阻止,只是希望政府也切实关心下同属于公路边的民生工程问题
今年公路改扩建,需要占用我家近100平米的宅基地,我家门前原本无公路,是在我家70年代建房后,慢慢的被政府占用了我家从深沙地担起了十余米与一小道并高的地坪作为公路,已占用好几百平米(近四十米长,八米宽)。这次老人家看到挖地时挖出来的房梁和墙砖,心头酸痛,出面阻止了修路。期待政府一并解决民生问题。
5、我们的诉求:请政府尽速解决建房审批问题;如果被划线,无法审批,是否可以尽快合理补偿并安置,让农民尽快自行建房,以跟上美丽乡村建设的发展步伐,跟上新农村发展规划。让农民安居乐业,让老人家安享晚年。让年轻人有机会回家乡就业,并陪伴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