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8 15:41:39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叫陈连姣,女,现年72岁,系湖南省茶陵县下东乡东山坝村九组人,现蜗居在80年代建的危房老屋中,巳丧夫(为夫治病,己欠重债),家庭条比较别困难。本人在茶陵县东山坝有一块自留地,在1997年就得到茶陵县下东国土站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2012年县国土局重新下发了认定土地使用证合法的有效函给予了有效性的确认。2013年本人在巳审批的土地上进行修建房屋,以便到老有一个寄生之所,但遭到茶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以手续不全为由进行强拆,将本人巳经修建了2层的房子,强行拆掉,该房子是一个老人花了一辈子的积蓄,并借了很多外债才进行修建的,现在政府说拆就给拆掉了,给本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及精神损失,为维护合法权益,本人后向法院进行了起诉,法院判定茶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拆行为违法(请详见(2013)茶法行初字第55号),但政府违法拆除巳经发生,巳造成了本人重大财产损失的即定事实,可是法院判决书下来至今差不多7年时间,本人还没有得到过涉案单位的任何道谦及一分钱赔偿款项。
现政府因要搞建设,又需要征收该地基,但政府又不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或给予其他补偿,只是想要象征性补偿给一点钱,融易新媒体,完全低于当地市场价格,就想要强行征收。面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强势,我现在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欲哭无泪,欲告无门。但本人仍相信,政府不会去欺负一个孤寡老人,一定会查清事实真相,还我一个公道。希望各位领导及各位朋友,能够伸出授助之手,帮帮我这个无助的老人。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