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7 13:40:01来源:融易新媒体
2020年3月初连续两次电话咨询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督处赵先生关于如何举报社保基金诈骗一事,通过发人社局举报邮箱,到其办公室送举报材料,才得以受理。从三月二十五日至六月十六日经历近八十天才拿到举报答复函。当时请教了一个问题:你处对于举报一事的调查是否属于行政行为?(未得到回答);凭此答复函可否申请行政复议?他说应找法规处。法规处简干部竟然说他不懂,言辞激励!这样在监督处和法规处之间来回三次,不了了之。
1、请问为什么近几年大张旗鼓鼓励大家举报社保基金诈骗,调查举报一事却并不重视举报人的真实材料?避重就轻?!难道保护社保基金的安全不是你们的职责所在?
2、请问你们做为政府公职人员,在提供的材料中发现其他违法或犯罪行为,融易新媒体,你们有什么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