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3 20:18:51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叫袁仕骄,原籍湖南省新化县奉家镇向北村十四组(现改为袁家组)村民。
本人由于长期在江西奉新一带打工,小孩一直都是自带,所以一直在这边上学,当时当地学校初高中均需本地户口方可就读,外地户口必须多交借读费用,为了方便小孩读书,当然也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于是我于2014年10月份把户口迁移到当地(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会埠镇会埠村宋家塅组),融易新媒体,农业户口,无房无地,纯属挂户。
现小孩都己临近高考,且家中父母年岁已高,年老多病,为了方便照顾父母,赡养父母,我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我现已按正常程序办好村镇一级相关手续,前往县政务中心户政大队办理时,第一次第二次竞遭到柜台业务员无理由拒绝。第三次,业务员及相关领导说要我直接找大队长杨永红办理,联系到大队长杨永红,结果也是无理由拒绝了,所以我只好把资料硬塞业务柜台。
请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中,是否明文规定农转农不能办理,或者说我迁户口去陪小孩读书是违法,还是迁回原籍照顾父母赡养父母是违规。如果不是违纪违规,希望能按正常程序给我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