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1 14:46:14来源:融易新媒体
含浦街道学安社区米兰春天小区C1栋一单元101室现在正在开办舞蹈培训机构,融易新媒体,该栋楼并无商用门面,其使用性质为居住。但从上周开始,突然将一楼和负一楼地下室近240平的住宅空间装修成了舞蹈培训机构,目前正处于装修收尾阶段。《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指出: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该行为并未取得本栋业主的同意,本栋业主一致抵制住改商的扰民行为!
早期,该小区C区8栋和7栋的负一楼地下室也出现过无证舞蹈培训机构扰民,均被有关职能部门一锅端。
《长沙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第四条明确指出:住宅、地下室及违法建筑等不得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注册地及办学场所。
参考《长沙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岳麓区教育局作为其责任单位,请依法查处该未经许可利用住宅擅自从事办培训班的经营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