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9 20:25:15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于2018年12月7日和衡阳星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地址位于蒸湘区红湘街道解放西路73号美丽广场,楼盘名称为星善九龙台,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19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一期工程基本没有进展,工地处于半停工状况,交房遥遥无期。开发商一直声称资金困难,银行贷款未下来,承诺延迟到今年8月8日交房。但目前工地实际进度已经严重落后于开发商公布的延期交房工程进度表,经实地走访、与工地施工人员沟通,789栋2020年8月8日无交房可能。
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预售资金监管失职,请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公布房屋预售资金具体流向。
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018年底封顶,通过衡阳市房地产信息网查询,789栋房屋共500多套房屋已经售罄。按照2018-2019年的市场行情,每平方米房屋均价在6500以上,7.8.9栋房屋销售收入在3个亿以上。本项目用地于2002年以工地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的性质获批,土地出让金价格远远低于同时期开发地块。本项目房屋建设成本远低于销售收入。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融易新媒体,开发企业不得挪作他用。若将789栋销售收入全部乃至部分用于房屋建设,789栋不存在延期交房的可能。正是由于主管部门不作为,才为开发商滥用房屋预售款创造了可能,请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公布房屋预售资金具体流向。
二、开发商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仍把仅剩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还未出售的二期工程上,而一期工程工程仅余收尾工程未完成。开发商不投入任何资金到一期工程,完成收尾工作。是因为一期售房款已经“骗到手”了吗?开发商枉顾一期业主死活,极其不负责任。请衡阳市蒸湘区住建局督促开发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请衡阳市政府为无辜业主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