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2 09:19:49来源:融易新媒体
关于请求解决我生产组集体土地征收款未分给我家人的申请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江永县潇浦镇唐家村二组村民唐三仔,现年38岁,家里现有人口5人,1982年我生于江华县大干公社罗坪大队,1986年因家庭原因,母亲下嫁到潇浦镇唐家村二组村民唐石福家,我亦随母落户到继父家。2012年继父去世,我已养老送终,早已是地地道道的唐家村人。
早在第一轮和1994年土地到户和调整中,我和母亲都和大家一样分到了土地。在2019年,县政府为了搞建设,修桥修路,征收了(西门桥往西一带)我们组的集体土地,土地款于2020年分配到人,为有我家新、老户口四人(接近2万元)未分配给我。
因为今年疫情影响,出门打工不到一个月,于4月21日,我从江苏工厂请假一个月回家处理此事,曾多次拿出证具向生产组、村干部要求解决,过后组长也答应补偿,奈何有级别更高的干部私下阻挠,镇领导也来社区调解过,至今未果,为免即将面临失业的风险,为养家糊口,维持生计,融易新媒体,请求政府领导给予解决。为盼!
此致
敬礼
潇浦镇唐家村二组唐三仔谨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