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6 10:19:15来源:融易新媒体
控告人是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传销、合同诈骗案的郴州区受害者。被控告人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3栋403房。法定代表人:刘光友。被控告人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58同城长沙站,网络上发布虚假的广告声称:(低0费用,拿到车 卡,解放车奴)微0首付,10万左右的猎豹CS9开回家,介绍3人买车成交后,可奖励你每月2700月,共36期(总价值10万,也可一次性打折变现)。通过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和组织现场酒会形式,组织传销,引诱消费者上当,利用合同诈骗钱财。2018年10月份,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临武县舜亿惠农电商综合服务社合作的形式,在郴州境内组织酒会形式织组传销。控告人就是在2018年10月份在临武县喜上喜的酒会上,听信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刘涛老总宣传,声称只要交齐购车款首付4万元(含购置税、一年保险费、上牌费及安装GPS费),每月月供390元36个月共14040元可一次性付清,并要求消费都领取湘银创投的授信卡一张,消费者保证按照约定每月消费3000元不少于36个月,手续费8即每月支付240元给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湘银创投卡为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发行的授信卡,因违法使用三个月之后又通知不准使用,要求消费者在其指定的商城通过虚假购物形式收取手续费,最后商城因违法关闭就直接向消费者收手续费,共计8640元),消费者只花62680元,就可以购得猎豹GS9汽车一台。
可是,我们交了首付40000元和月供14040元共计54040元后,按照控告人要求到郴州四S店提车时,被控告人又提出要求消费者为湖南百创德邦网络科技公司贷款,该款由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月供2700元,不需要消费者承担,直至还清,否则,向消费者收取5000元退车费。我们消费又听信被控告人的承诺又按照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设的套路,向上汽金融贷款。通过这种汽车消费的传销模式,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郴州临武县境内,销售几十台车。从2019年3月份,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陆续停止月供,融易新媒体,为了哄骗我们消费者一次性向其交纳湘银创投卡的手续费8640元就解除对我们消费者的车辆抵押,但是到了2019年12月份就下发通知,说车主没有按照要求在车尾窗贴广告(该要求因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无法执行)为由停止月供。上汽金融连续向消费者催款,控告人才发觉真正的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广告用车为幌子,欺骗消费者贷款购车。实际上,其模式为发展下线购车免月供的形式组织传消,并且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在没有金融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发放消费卡(湘银创投授信卡)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其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为此,作为受害者的广大消费者,请求依法查处湖南佰创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