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5 22:09:44来源:融易新媒体
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涂晓辉(审判长)、罗斌(承办法官)、刘前进三位法官不作为
我是湖南省高院(2019)湘民审2172案件的被申请人李胜林(身份证号码:4329301957080*****)。我与永州市零陵区鸿鑫建筑模板厂及龚善云(法人)、邓开友(股东)之买卖合同纠纷案历时近五年,先后经历两次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初审(均胜诉),两次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均胜诉),一次湖南省高院发回重审。目前案件于2019年8月26日被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受理提审,但截至今日,近9个月我未曾收到过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或是涂晓辉(审判长)、罗斌(承办法官)、刘前进三位法官的任何消息。我多次拨打审判监督第二庭0731-82206151办公电话,大多时候无人接听,罗斌法官偶有接听也以不清楚不了解案情推诿。我也曾数次到湖南省高院了解案情进展,融易新媒体,奈何联系不上承办法官或者法官推脱不空,只能望高院之大楼而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