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5 18:36:05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据不少村民反应,新化县圳上镇石中村红花界组村民罗国青拟违法建筑,没有给隔壁村民预留消防通道,只留了4尺的宽度,也就能过一个人的距离。根据有关规定(详情如下),必须保留路面宽度不应小于3.5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8m,万一发生突发事件,消防及应急车辆无法驶入,村民的生命及财产将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这样如何来保障村民的财产损失及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知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中第第3.0.7条的规定:道村镇内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消防车通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并版应与其它公路相连通,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3.5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8m。当管架、权栈桥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
罗国青和隔壁村民公用一块平地,各占一部分,属于宅基地范畴,归集体所有,村民都只有使用权。罗国青在此平地上拟建一间房,属于直接建在了隔壁家门口,严重妨碍了隔壁村民的出行,引起了隔壁村民的极度不满,更加激化这两户村民之间的矛盾升级。
这样的建筑,建在消防通道上,于公于私,都不合规矩,都不合规章,极不和谐,换位思考,换作谁都难以接受这样的建筑!这样的建筑是如何通过村委审批的?!虽然罗国青拥有那一小块土地的使用权,但不是让你的使用权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如果可以这样,那是不是每个村民都可以这么盖房子,都可以盖个房子堵在别人家门口。
我想说的是:
一、石中村的村民在宅基地或其他土地上盖房,需不要村委最起码、最基本的现场勘察及审批程序?
因为这这样的建筑存在这么明显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还有存在激化村民矛盾,如果通过审批?!
二、石中村低保户及困难户的建房补贴需不需审批?
因为罗国青盖这样的一个不合规矩的房子就是冲着补贴去,那这样的建筑该不该补贴?如果罗国青是五保户,石中村村委为何不给罗国青另找土地建设五保户的房屋?
三、石村村村民可否任意盖房,需不需要有办理建房证,证下来才允许建房?还是盖好再办建房证?
据我所知,罗国青搞这样的建筑根本没有办理建房证,如果办了,这么问题建筑是如何通过审批的。
综上所述,融易新媒体,我反映以上情况属实,后续会上传图片,如有未尽事宜,再补充,在此请求村委、圳上镇及新化县相关领导现场勘察,引起重视,对这样的建筑予以拆除,给五保户另建房屋,还村民和睦、和谐共处的氛围,为建设美丽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