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2 09:27:13来源:融易新媒体
湘乡市毛田镇国土所不作为情况反映
1.毛田镇国土所不作为致使我的宅基地被侵占、危害我的房屋安全。
曾松是湖南省湘乡市毛田镇永嘉桥居委会书记。曾松建新屋打地基前,拿已经国土所批准(无建房图纸)的报告来找我签字。他说:“国土所已经批准,你签字可以建房不签字也一样可以建房”。因曾松是居委会书记,我了解了一些他打击报复的手段,害怕被其报复,被迫签字了。原以为他的老宅与自己的房子有好几米的距离,不会影响到我们的房屋,但现在不仅不留空隙,还把他的房屋建到我的房屋石基脚上,侵入到我的飘粱内,屋面也受到了施工损伤。因此我们的房屋会受到他的新建房屋沉降问题而可能导致我们房屋的开裂倒塌。从实地勘察看起排水往我的地基上排放导致水害及地基不稳、同时房屋过近导致的火灾、盗窃等危害,靠近曾松的房间也因采光问题而成为黑房。我们从1月7日开始就多次向国土所反应过,但都没有来人处理,4月初连续多次反应后也只叫曾松自己来处理。
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证件时间是2011年10月8日,从图中看到的“曾松宅”就是我与曾松宅基地的分界线。
在建的是曾松的第三栋面积超标房屋的图片。本图与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图对比,与曾松的未拆建时的图片对比,就可以看出曾松新建房已超出原房屋范围,侵占到了我的宅基地范围。
曾松建房时把我房屋的石头地基以下都挖出来了70多厘米,打混泥土时也没有隔离,直接打在石头地基上,这样会因曾松的新建房屋沉降问题而导致我的房屋受力不均而损坏,甚至倒塌。相邻的房间不能采光变成了黑房。
新建房屋后的二层楼房是曾松的第一栋楼房,建于2015年,听说是以建杂房的名义建的。农家的杂屋,一般都是指放置农具等生产工具或杂物及养殖用房,但实际此屋一直用于居住的。
曾松把村道修到了他的屋后。特别的是,曾松屋后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他现在说全部是他个人的私有土地了,左邻右舍的邻居都不知道这是怎么会事,是他个人霸占,还是私分了?
2.毛田镇国土所不作为致使我组集体土地被私人霸占,湿地公园受到破坏。
农家乐为曾松在2019年建的第二栋楼房,曾松未经村民同意,强占水府庙水库上游河滩建农家乐,强占河道挖鱼塘;并强砍湿地公园树木,破坏森林,以谋取私利。
挖掉道灌山大半边山,在河滩旁私建楼房办农家乐,也没经永嘉组村民同意,霸占集体土地,不法建房。农家乐旁就是水府庙水库,是毛田镇供水的取水之地!
根据百度词条显示: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是湘中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人工与天然完美结合的城郊湿地,是娄底、湘乡两市的饮用水源,是长株潭城市群极其重要的湿地,是长株潭城市群的第二水源,是湖南省水源战略保护区。
3.毛田镇国土所是不作为?还是其它原因?
曾松的几十年前建的土砖杂屋,且无人居住的,并且几年前就倒塌了一部分的旧土坯房,在修建马路时并不须要拆房的情况下,把倒塌了一部分的旧土坯房外墙粉刷了水泥,向政府要到几十万赔偿,并要求拆房建房,还要求工程队连带无偿帮他拆除2层的楼房并打地基。同时期的周连伏,王跃进的房子是有人居住,且缩短了房屋到马路的距离,距离短的地方只有约1米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还因为打屋前马路的水泥坪(因修路降低了路面,破坏了原有的水泥坪)而支付了上万的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