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9 16:32:51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人于2016年5月21号购买衡东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湘泵家园项目房产。至今年五月已达4年之久,当日缴纳首付款,维修基金,契税,办证费用元,天然气开户费元等等。购房合同写明于2016年12月30日前该商品房综合验收合格交房,并在36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房产证。2017年至今日期间在多次催要发票房产证后仍未办理出证也未提供发票,所交任何费用均只提供了收据未提供发票。2017年开始发现房子出现漏水问题反馈到开发商未获到及时解决,到今日已反应多次到开发商物业衡东县住建局都未解决问题,后发现整栋楼05户型多达半数出现漏水问题,质量堪忧。现开发商贴公告提出更改负一楼车库规划到他私人公司用地,在未得全体业主知晓同意下说15日内未提出异议就默认同意,严重侵犯了业户的权益。现打听到多个楼盘在清退燃气开户费问开发商均答复说没有。述求:1限期办理好房产证2开具正式发票3限期彻底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并赔偿所有损失4如政府有文件退费应该要退给我们恳请政府做主维护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