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5 03:52:14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唐向阳局长您好:
我们是湖南宇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491名受害人的代表。特向您举报芙蓉区公安分局不作为、乱作为、渎职等行为。理由如下:
一、根据2018年1月18日芙蓉区法院2017湘0102刑初217判决书。附件一(判决书),我们认为判决不公,法律适用不当,周光辉系宇达公司董事长,涉案资金1.2个亿,却只轻判七年六个月,系重罪轻判。且1.2亿资金去向不明,受害人报案后,而芙蓉区公安分局不及时查封冻结周光辉及宇达公司名下的任何资产,64个银行帐号也未核实查封,就草率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实周光辉、周宇龙父子俩以虚假项目、虚假出资为诱耳诱骗老年人上当,客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诈骗案。
二、周宇龙(周光辉之子)作为占股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东,并任职公司副董事长,罪行累累,至今却逍遥法外。周宇龙曾参加过一系列犯罪活动:如参加公司周年庆典、向客户宣传周光辉的资产、带领客户参观益阳水电站、迪拜kTv皇宫等等。在每次的活动中都多次发表煽动性的演讲:"你们的钱放在我们父子俩的公司绝对保障安全"等等。诱骗客户签约并参加了在上海的Q板挂牌仪式。有证人证言为证。见附件二(证言证词及周宇龙参加上海挂牌仪式的照片)。实际上周宇龙完全构成集资诈骗和挪用资金罪。但芙蓉区公安分局却不予立案。附件三(不予立案回执)强调犯罪证据不充分,分明是包庇罪犯。
三、周光辉在羁押期间曾于2017年1月23日向芙蓉区公安分局申请追回涉案款物报告,报告中表述了四笔资产:1.冷世伟字画诈骗案2800万;2.贺军虚假诉讼案二笔共计1750万;3郭振华承包锦源房地产公司精科项目的资金9000多万均系周光辉收取宇达公司的集资款;4.孙建东3864万元,虽然该笔由冷世伟代持,但均系由周光辉本人帐户支出。
上述四笔资金共计1.6个多亿。特别是报告中的第三笔精科项目资金9000多万,是周光辉表述是他收取宇达公司的集资款。(详见周光辉的报告一份)。
芙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为什么不及时核实这四笔款项?其中这笔9000多万的巨款完全可以查实采取查封冻结措施。为什么有资产也不查封?而周光辉本人交待的涉案资产。经济案件首先就是要查封冻结涉案资产和银行帐号,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追脏挽损。而芙蓉区公安分局经侦办案人员却视而不见,无视法律,无视人民财产受损,是何居心?
当我们于2018年12月29日拿着周光辉亲自签名画押的申请报告去问办案的方建宏和李石元俩位警官时,他们却矢口否认,并说从来没有看到周光辉的申请报告。有录音为证。附件四(录音碟)。难道周的申请报告会自动跑到法院的案卷里去吗?或者是人为操纵?庄严的法院可以任由涉案方将材料抽出送进吗?2019年5月24日我们又到芙蓉区法院调取这份报告。事实证明:方、李俩位警官完全是在说谎,推卸责任,掩盖事实真象,不知居心何在?
宇达案案发四年多,我们奔走于各个部门申诉无果,去得最多的是芙蓉区公安经侦,据说公安经侦个别领导的亲属也参与了宇达集资,在案发后均已兑付,从判决书上看有个叫孟静的债权人200万,而判决书上显示是零;还有杨秀20万;陈昆仑77万也显示是零。听说孟静是芙蓉区经侦大队某队长的老婆,请求查实。总之,我们依法维权四处受阻就是因为公安不作为乱作为和渎职,致使我们遭受经济上的损受和精神上折磨。至今宇达债权人气绝身亡的有十几人,附件五(死亡者亲属控诉材料)。
宇达债权人长达四年的申诉维权一无所获,关键是宇达受害人报案后,芙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没有依法依规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查封冻结宇达周光辉的银行帐户和涉案资产,致使受害人至今无法挽回损失。今天我们代表宇达案491名受害人强烈要求:
一、请求唐局长为民作主匡扶正义,责令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补充侦查,彻底查明资金去向。追缴我们提供的周光辉申请报告中的涉案资金。为我们受害弱势群体挽回损失;
二、将宇达案漏网的犯罪分子周宇龙绳之以法。彻查其案发后转移的资产并冻结其所有资金、资产;
三、彻查办案有关警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渎职行为。执法过程中百分之一的失误都会给人民群众造成百分之百的伤害。如果处理不公,我们决不善摆甘休,将会继续抗争到底!
全体受害人叩谢!
受害人代表
贺燕玲电话:153****0667邓国华电话:130****2187
胡夏初杨伯坚徐臻
李如宝王健李敢
欧阳箭均
2019年5月31日
(上述附件均已送达市公安局纪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