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20:22:50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是八宝镇龙山村一名老党员,长年住八宝镇街上大儿子家里,镇街距我本组住地约四里之遥,俺年事巳高,无事一般不到祖屋去走动。这样一来,给非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
前年,我的一丘稻田被村霸王远明不法毁坏,王远明系原下龙村支书,他为了讨好邻村一官员,方便其每年清明节回家扫坟祭祖,竞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从我村毁田败土修了一条马路直通该官员祖坟山,弄得民怨沸腾,百姓骂声不绝!
王远明为了攀官谋利、私毁良田,并未同我们打招呼,同商榷。他的行为业巳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十六条重申了侵权后果: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他人土地承包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村霸王远明的非法侵害行为已发生三年,我们曾向八宝镇政府、国土部门举报过,融易新媒体,为何到如今还未得到妥现处理?王霸的保护伞到底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