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4 22:51:16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上级各位领导你好!
我是通溪桥十一组贫困户,根据湖南省安化县烟溪镇人民政府做事不公平。让我确实寒了心,2017年烟溪镇人民政府为通溪桥修取贫困户房,一万一套,当时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知道是一万块套房子,我村支书开会说有关系都要全拆,而且拆的一片瓦都不留。现在目前为止,拆的拆了一点,拆的拆了两笼,拆的全拆,我们的政策签合同都是一模一样的合同,同时一片蓝天,为什么到了最后办两个样?为此我是放弃的房子的一份。凡没全拆我的房子是要问人民政府要回来的,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搞这样不公平的事来,难道非要清塘打架事件上身,政府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