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30 16:20:39来源:融易新媒体
关于对G1061851KM+500M测速仪误差大的举报书
尊敬的株洲市交警支队领导:
我叫刘珍珠,男,今年62岁,是茶陵县云阳街道金山社区居民。今年1月19日我驾湘B2LQ81车去株洲,从虎踞收费站上高速,次日收到交警短信:在106国道1851KM+500M处超速10%以上,罚100扣3分。我很纳闷:该路段限速70码,我明明控制了车速,高德导航上显示75码,怎么就抓拍为78码而超速违法了呢?2月1日我开车去长沙,抱着试试的心理我将车速再次控制在75-76码通过该路段,果然又被抓拍为79码。两次处罚均在临界点上,而我当时确实没超速违法,我认为是测速仪存在正误差所致,对此我要举报,理由如下:
1、我有五年多驾龄,又是老年人,平时行事很谨慎,单独驾车去过湘赣闽浙苏沪等省市,行程三万公里,从未有过超速记录,说明我已养成不超速违法的习惯。
2、县内开车我以车内速度表作参考(其数值大于实际行驶速度),去不熟悉的地方就用高德地图导航,它会显示路线、限速度、即时速度,提前预告监测点,且有同步语音提示,一旦超速违法数字会变红并发语音警告,所以即使有短时超速,我是断然不敢超10%以上的。
3、106国道1851KM+500M监测点我非常熟悉,就在茶陵交警二中队门口,在熟悉的地方谁敢超速?更何况我刚罚过一次,怎敢再超速罚第二次?而且在我看来这个地段也不适合违法超速,除了是交警中队所在地心有胆怯外,还有加油站、敬老院和小学,下坡又向左急转弯,路况复杂。如果我有超速习惯的话,行驶三万公里,经过的明暗监测点有上万个,我都没超速,为何只在这一个我熟悉的监测点超速呢?株洲新闻网上的一则新闻《速看!株洲交警曝光一批超速闯红灯车辆,有你认识的吗?》证实了我的怀疑。此新闻曝光了去年10月份超速和闯红灯违法车辆,在G106和S320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75辆(截图附后),其中在G106的22辆,全都在1851KM+500M点上(这些车肯定超速违法了,只是在20%临界点的可能要降级到10%以上的范围内处罚),如果能公布G106超速10%以上的数据,估计绝大多数也在这个点上,而且在临界点的肯定不少。G106在株洲境内都有几百公里,监测点可能有上百个,为什么那么多司机着魔似的只在这一个点上超速呢?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点的测速仪存在正误差(预估+3~4%),尽管不大,但当司机将车速控制在超速接近10%时就可能在临界点上违法受罚了。(S320涉及两个测速点因不熟悉不敢妄加揣测)
4、交警设置测速仪的主要目的不是创收而是警示司机不超速以确保交通安全,而司机使用导航的目的不是躲避交警处罚而是告知怎样到达目的地,重要的是不断提醒你前面有测速不要超速,否则受罚,二者目的是吻合的。高德导航上显示的即时速度是可信的,我以此为参照行驶除那个点外一次都没罚过,在经过泉南高速茶陵云阳服务区附近的移动测速点时我特意看了二者显示的速度是一致的。测速仪是电子仪器,受气候环境和使用时间的影响难免产生误差,2008年实施的《机动车测速仪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测速仪的道路实测误差不超过-6KM至0KM/h,这表明测速仪允许有误差,但只允许有负误差,这种负误差理念有利于减少执法争议。其实交警技术部门只要仔细核查相关数据自己应该能发现一些问题,每天在路上跑的车成千上万,为什么只集中在某个点上超速呢?是不是设备技术性误差所致?我曾向县交警建议在那个测速点放一个移动测速仪进行比对勘验但不被理睬,他们一口咬定设备没问题从而倒推一定是司机超速活该受罚。作为绝对弱势方的司机如果没有一定把握,怎敢举报交警?
当然我要举报的不是交警执法的态度和程序,而是因设备误差造成的执法不公。毕竟驾照只有12分,经不起几次扣,一再冤枉被罚,不仅经济受损,且要在信用上留下不光彩记录。所以我强烈要求:在网上和交警队违章处理大厅公布G106所有超速违法车辆的信息,融易新媒体,接受公众检视;在有关部门和媒体的监督见证下,对那个可能存在正误差的测速仪进行实地勘验,如确有技术性误差请求予以修正或更换,对已被误罚的能纠正则纠正,不能纠正也没多大关系,只要以后不被误罚就行。当然我偶有超速行为尽管没达到违法处罚标准但毕竟超速了,我愿诚恳检讨并虚心接受批评教育,以后尽量不再超速。
举报人:刘珍珠135****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