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09:05:59来源:融易新媒体
走了29年的4户人家出入生活的道路,被规划给私人建立私房,路路通政策到这里为何便成路路封!
2019年9月。我得知本社区龚丽华在我家生活通道外建房,打电话问规划办,方知规划部门已将道路一半即1.5米宽规划为龚丽华私房许可范围。为此,提出异议,后规划、国土部门相互推诿,融易新媒体,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有关情况如下:
1990年我到自家耕地开岩场取石,当时在渠道沟坎修建一条2米多宽的便道用于拖拉机运岩石,道路与坎下渠道沟呈斜坡土坎。1998年我在该耕地修建了一栋五间砖泥平房居住。2003年209国道征收,毁坏我家道路通行,2007年现州法院金浩征地,我村、组、国土三方多次上门做征地工作,我当时不同意征地,我要求恢复道路通行,才同意修入户道路,也得到三方认可。因此,当时兴隆社区提供水泥、沙石,我和龙国芳家出工《社区适当补我们工钱》,将该道路修成一个2米多宽的简易水泥路通行。2011年我将其中2间房及厕所拆除重建了一栋2层砖泥房屋。当时材料直接运输至工地、2016年11月,我将原剩下3间旧房及厨房拆除重建,并用挖机清理屋基保坎脚用于修葺保坎。保坎修至龚丽华地基路段因土地界限发生争执。我家一栋5层房屋于2017年竣工。2018年9月,我家及周边四户将路外坎进行保坎,道路一直通行至今。
该道路属集体土地,我家从30年通行至今有29年,一直是我家唯一居住生活道路。市国土局于2016年为龚丽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没有通知我、相邻权人、村委现场指界,仅凭龚丽华单方现场指界,将该道路的一半确定为龚丽华土地使用范围,程序上不合法。乾州规划办根据国土部门规定的土地范围,将该道路在未经相邻权利厉害关系人签字确认,审批其在道路上建房许可的行政行为也不合法,损害了我们的道路通行权。
因此,对两部门的行政许可深表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