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8 10:37:20来源:融易新媒体
华声网讯 近日,融易新媒体,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港市崇久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处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12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12号
违法事实
VOC未密闭
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2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市崇久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2068WL0X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鲍煜洲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13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