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0 08:53:54来源:中国经济网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苏苏汇检〔2021〕3号)显示,融易新媒体,凯睿德制造软件(苏州)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第六条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整。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凯睿德制造软件(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注册资本270万美元,为Critical Manufacturing SA全资子公司。
官网显示,凯睿德制造软件(苏州)有限公司,是凯睿德在华全资子公司,位于风景秀丽,人才济济的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地理位置佳,辐射江浙沪。同时,苏州也是亚太市场的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