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2 17:32:38来源:中新经纬
但到底能否顺利重组,取决于债权人的态度。据公开报道,负责代理此次贾跃亭个人破产重组案的律师韩丽此前曾表示,贾跃亭选择美国破产法中的Chapter 11破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须制订一项偿还债权人的重组计划,并且需要债权人支持这一计划。
尽管懒财、奇成等关于撤销贾跃亭个人破产重组的动议被驳回,贾跃亭90多家债权人中也只有两三家支持奇成的提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大多数债权人已经同意了贾跃亭的破产重组计划。
为了得到债权人的信任,贾跃亭对全体债权人承诺,虽然自己在破产重组方案通过后将不再个人持有任何FF股权,但自己甚至愿意与债权人签订协议,在FF达成一定业绩目标和市值之前,自己也不得接受任何FF的高管股权激励。据悉,双方已经商量了推进破产重组新的时间表。
一位不愿具名的债权人代表律师表示,其实贾跃亭在此前举行的债权人大会上针对个人破产重组方案已经充分采纳了债权人意见并且作出了较大的让步,奇成、懒财两家公司由于此前在美国仲裁胜诉,如果贾跃亭没有申请破产重组,它们拥有优先处理贾跃亭个人资产的权利,这无疑跟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
产业观察家洪仕斌指出,对贾跃亭最重要的是时间,如果由于阻挠而不能尽快就破产重组方案跟债权人达成一致,一方面FF公司的B轮融资会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债权人可能会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