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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差评成“高风险行为”,你还敢给差评吗

时间:2022-10-01 07:03:28来源:红网

  近来,网友柳茗(化名)便遭遇了这样的“袭击”,她在某平台发帖称,月初她花费75元网购了一条裙子,因为觉得质量实在太差,所以给予了差评。不久,她的手机便收到了铺天盖地的短信轰炸。(9月28日 上游新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现代生活节奏的改变,许多年轻消费者对于购物方式有了新的选择。方便快捷,送货上门的网上购物深受年轻人青睐,然而网购在给人带来好处的同时亦是一把双刃剑,质量问题不过关,退货难等经常困扰着消费者,而差评这个定时炸弹则随时潜伏在卖家和买家之间,像刘女士因为裙子质量问题给了差评,而被短信轰击报复的事件不在少数,网购差评一时间成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为,消费者根据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给出差评,真的就是“十恶不赦”吗?

  “一百条真实的好评顶不上一条差评”,这是网店经营的真实反映。差评对于卖家商誉和运营会产生不良影响,融易新媒体,差评过多,会拉低店铺的动态评分和搜索排名,直接导致消费者的流失,这对于一个网店来说,是致命打击,所以商家会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来消除差评。从表面来看,差评确实没有了,但导致问题的“症结”,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生意不可能会久远,迟早会倒闭。此外,从消费者角度来看,网上消费“所见”不一定“所得”,商品质量层次不齐,对于不好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发表自己的真实评价,让其他消费者通过评价能够谨慎选择,尽量降低踩雷的可能性,这本就无可厚非。买卖自由,既然允许商品买卖,就不能否决差评的存在。

  消费者和网络卖家是相互依存的,卖家没有权利剥夺消费者的话语权,消费者也不能因为“黑而黑”,恶意差评造成商家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评价机制的存在是促使双方变得更好。但部分商家利用网上购物遗留下的个人信息对消费者进行骚扰,威胁等,买家也不必完全惯着他们,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或报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差评招来报复,平台不能不作为,不能将自己置身事外,一旦这样的事情多起来,各方将问题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最终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那么消费者谁还敢提出真正的评价?对于网上清一色的购物好评,评价机制的存在不就是个摆设。

  合作共赢才能无往不胜,作为网络卖家,不应该将重点放在差评上,而是努力将服务和产品做好,真正做到零差评才是根本。平台不能像“缩头乌龟”一样,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加紧完善评价体系,让消费者可以“有诉可投”,商家“有钱可赚”,减少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同时搭建共建共治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积极听取各方意见,才能共建良好的网上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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