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8 17:54:40来源:经济日报
第五,工资收入从快速增长转为稳步增长。2001年至2015年,农民工工资水平年均增速达到11.8%,呈现出总体增长较快的态势。其中2004年至2008年,农民工工资均以两位数高速增长,特别是2008年增速超过26%。尽管在2009年农民工工资增速降低,但从2010年开始又连续两年呈现20%左右快速增长态势。2012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速开始放缓,2020年受疫情影响仅增长2.8%,2021年恢复增长8.8%。总体来看,农民工收入在经济转型中从快速增长转向稳步增长。
人口流向与产业布局高度契合
与国外相比,我国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既有相似之处,也有自身特色。
第一,就业驱动。农业人口转移是以就业机会为主要驱动力,其流向与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高度契合。农民工最早从农村转移到乡镇,再逐步转移到城市,特别是伴随着东南沿海城市工业化快速推进,推动农民工从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大规模转移。而后,随着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梯次转移,农民工又出现回流趋势。另外,农民工就业的产业分布也与产业结构变化趋势相一致,随着我国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规模逐渐增加,并成为就业容量最大的产业。
第二,保留“三权”。农业人口进入城市务工,包括在城镇落户,都不以牺牲其在农村基本权益为前提。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也明确,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保留了农民的“三权”,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保留了农民的财产权益,对农民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发挥着稳定器作用。
第三,双向流动。由于相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限制流动性的障碍因素逐步破除,农业人口既可以选择到城市务工,也可以回乡就业或务农。国家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特点,也赋予其自由选择的决定权,一方面通过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推进,为农民工进入城市、留在城市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提供发展平台。
为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为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第一,为经济高速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支撑。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农民工群体技能不断提升,逐渐成为产业工人主体,在迈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贡献了越来越多的力量。
第二,在城乡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规模庞大的农业人口转移到城市,从进入工厂到融入城市,逐渐变为新市民,不仅奉献在企业,也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当前各地“抢人”大战不仅面向高层次人才,农民工群体也成为争抢的对象。疫情期间,很多地方通过包车、包机、包专列的方式将农民工接回城市,农民工为加紧生产防疫物资、迅速建设方舱医院、配送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等作出重要贡献。与此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积累了资金和技术的农民工回乡就业创业。
第三,为改革发展注入活力。农民工在城乡间大规模流动,逐步打破了传统城乡“二元”体制禁锢,促进了市场中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冲击了传统僵化的劳动用工体制,使劳动力市场更加灵活、企业发展更有活力,并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不断提升劳动力资源效率,为改革和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第四,促进了农民个人和家庭增收。随着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民收入不断增长。通过转移就业,农业人口目前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0%以上,改变了农民传统的收入结构,提升了农民工及其家庭消费水平,尤其是“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对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创业一人,致富一方”,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生力量。
农民工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形势出现新变化,其就业领域的新情况也需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