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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上海梦想家网络被罚80万元(2)

时间:2021-04-13 13:37:03来源:中国网科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50万元。

上海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上海梦想家网络被罚80万元

  上海樊字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获得医师执业资格或者其他卫生部门认可的行医资质的情况下,通过自设网站首页宣传“樊字疗法”的发明人受到原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接见,并将领导人照片刊登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同时宣传“樊字疗法从根本上铲除由血液循环障碍造成的各种疾病,如高血压、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脑血管硬化”等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和《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以及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且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情节后,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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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看点直播”平台宣传其销售的“矿宝牌矿物元素口服液”含有“原料要天然……天然意味着安全”、“它不仅可以内服,还可以外用,伤口一抹上它就很快愈合,它有消炎的作用”、“喝了三个月,奇迹出现了,怀孕了”等内容。经查,该产品为进口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为“补充锌、硒”。

  当事人以直播广告形式,对其经营的产品作安全性的保证,并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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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申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房地产项目销售现场,用广告展板宣传的大幅崇明岛地图标有:沪崇高速(规划中)、轨道交通沪崇线(规划中)、北沿江高铁(规划)中等内容,经查上述内容都处于前期研究阶段,尚未形成具体的空间布局规划方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作误导宣传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2万元。

上海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上海梦想家网络被罚80万元

  上海传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出版发行的图书《昆虫记》,其封面广告中使用“国家教育部推荐”、“语文新课标必读书目”等宣传内容。经查,国家教育部从未以“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统编教材必读书目、推荐书目”“统编教材延伸阅读”以及类似名义出版、推销有关图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融易新媒体,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50万元。

上海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上海梦想家网络被罚80万元

  上海美视美景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宣传其经销的胶原蛋白固体饮料,在其淘宝店铺宣传该商品为“专业为儿童青少年研发的防控近视的产品”,宣称具备“有效防止角膜氧化和感光损伤、活化视网膜功效、促成胶原组织合成”的功效。经查,当事人经销的胶原蛋白固体饮料为普通食品,其广告宣传内容涉及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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