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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探顺风车行业:有车主被罚款 行业合法性引热议(2)

时间:2020-09-04 10:43:49来源:证券日报

  李跃军认为,顺风车并非是非法营运。“真正的顺风车有两个本质特征,一个是真顺路,第二个是低定价,真顺路就是车主必须以自我出行为目的为前提,车主出行不会额外增加上路车辆。低定价就是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顺路合乘分摊出行成本为目的。”

  法律缺失

  虽然顺风车行业自行制定了多项措施保证顺风车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但是,在法律层面,顺风车的运营是否合法却是各地有着不同的定义。而对于顺风车是否需要法律定性的问题也引来业内的激烈讨论。

  中山大学的高秦伟教授表示,58号文里没有明确规定顺风车应该怎样去监管,它不像网约车那么清晰,只是说了城市人民政府应该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的规定等。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地方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把顺风车和网约车、出租车进行了区分,但是也有很多的差异,例如顺风车的发行、运载的次数限制等,有一些地方性差异。

  “顺风车存在法律规范和监督不统一的问题。有一些地方制定了顺风车的规范性文件,有处罚的依据,但有少部分地区没有相关规定,就会以出租车或网约车经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高秦伟教授如是说。

  对此,李跃军分析称:“我们看到个别地方在打击非法营运,而且处罚金额比较高,这和我们在坚持真顺风车的基础上坚决抵制非法营运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地方会把真顺风车以非法营运来处罚,这说明我们还需要跟当地的管理部门进行更多沟通,并尽快对什么是真顺风车,什么是非法营运形成共识。”

  国家发改委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副主席王平生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社会对顺风车的认识、理解、宣传有短版,顺风车与非法网约车不能混为一谈,而是需要人们有正确的区分。另外,在坚决打击一些非法营运和公共安全的基础上,要倡导绿色出行、顺风快捷出行作为各个研究部门和政府部门、社会部门的重要研究内容。”

  “顺风车这种新的业态,新的互联网技术,给法律提供了挑战,但法律绝不能阻碍这个行业。”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们要拥抱新技术,让法律给它留出空间,而不是用法律来整治。同时我们要研究现有的法律,研究现有的文化,从法律角度为新的业态保驾护航。”

  高秦伟教授认为,现在的监管有一种关联性,很多事情可以先由市场自己来解决,首先应该是由企业自己介入,最后进入政府监管,是这样一个过程。

   亟需规范发展

  沈立军分析称,顺风车能够助力生态文明和交通强国的建设。从2014年9月份到2019年12月份的数据可以看到,顺风车主和乘客共同行使260亿公里,减少碳排放700万吨,等于培植了66万公顷森林。

  不过,王平生认为顺风车社会改革服务社会的作用尚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他表示:“2019年,全国的私人小轿车保有量接近2.26亿辆,但是据有关的测算表明,具有分摊出行成本意愿的占到一半以上,但目前注册的车辆仅占目标群体的25%,还有75%的潜力可以挖掘。”

  “顺风车有助于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绿色出行方式,在北京,每辆小汽车坐两个人,303万辆私家车可以提供22.1亿人次出行。”沈立军认为,共建、共治、共享是未来顺风车必经的发展道路,但行业规范发展是基础,应制定一系列地方管理政策以及行业标准,以便为政府提供一个有效的管理抓手,也是平台、用户管理和行业自治的抓手。

  沈立军希望,能理清顺风车车主、乘客以及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的支持。

  王平生表示:“经过几年的发展,我们扩大了顺风车的影响,但仍有些地方存在打着顺风车的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情况。因此,必须迅速地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发展的监管机制,促进理性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

  “顺风车行业应抓紧实施国务院鼓励政策导向型的一些措施,政府应出台更多的福利支持政策、要研究合乘车的车籍限制,合理设置车主成本分摊模式,用奖励的办法,评分奖励、经济奖励、专用车道奖励等等解决问题。”王平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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