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01:39:57来源:中国经济网
“对于不靠粉丝流量‘圈粉’而以剧情、演技撑起整体口碑的‘上星剧’来说,资源的泄出对节目组和平台方的打击可能更大。毕竟观众们偏向关注剧情的走向,会减少在官方播出时同步观看的仪式感。”梁小姐说道。
赵雨润则表示:“‘流量剧’自身的传播力度在有偶像经济的基础上具一定优势,但并不代表偶像的流量优势在影视剧中是影响传播效果的主要因素。”
对于影视剧未来的发展路径,他指出,“也许影视剧播出前的明星阵容会积攒一定的观众基础,但《三十而已》一类‘标签剧’更会是影视剧中的新方向。‘标签剧’针对某种性别、某类人群、某个问题能展开更大范围的话题讨论,目前以职场、女性、都市生活等为主题的新影视剧正在让‘标签与话题’代替‘偶像与流量’。”
版权保护亟待技术革新
对于网络热播剧提前泄出屡屡发生的原因,赵雨润表示,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影视剧后期制作与流程的环节。“影视剧的拍摄部分由节目组拍摄完毕后,进入剪辑、配字幕、配音等后期制作环节会进行外包处理。影视剧的后期部分进行外包处理外加送审等阶段,意味着除节目组和平台方以外会存在多个影视作品的备份。环节越多,风险越大,这是对版权保护又一个新的挑战”。
那么,作为存储或者传播泄露视频的平台方,它们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作作品在未经官方播出前的复制备份、提前外泄等属于侵犯复制权和著作权的行为。而对于抖音、百度网盘等其他网站上二次传播盗版作品的行为,需视情节来定义平台行为的性质。
“其他网站或平台仅提供一个信息存储与分享的空间,盗版侵权内容由平台用户发布,如果被侵犯权利的权利人通知平台删除。遵循此项‘避风港原则’,平台方并不承担责任。”赵占领指出,“但如果平台方存在对该盗版内容进行分享、推荐或置顶,则对该平台的行为视为明知或应知帮助侵权,不使用‘避风港原则’。”
作品盗版资源泄出,网络平台不断转发,是国内影视类作品长时间段内的生存现状。赵雨润在解决此类难题的方法上提供了几点建议,其中尤为强调的一点是平台方应有技术上的革新。“法律对于盗版的处罚力度正在加强,观众中也有更多年轻人选择尊重版权,但最重要的一点是技术层面的管制。很多国家与地区开始从区块链技术层面保护版权,或者截屏录屏时会有IP地址能够使用技术追踪信息源,社会共识与技术进步齐头并进,才能更好地保障作品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