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6 10:35:16来源:红网
2019年9月9日到苏宁购买TCL电视一台,价值4999元,2019年9月17日送货上门,使用时间1个月29天于2019年11月17日早上7点多钟,家里4岁小朋友用遥控器打开电视,发生巨大炸响声,吓到小朋友后,打了苏宁的维修热线,融易新媒体,告知电视电路板烧熔,没有零件需一周后才能换,4天后打了苏宁投诉电话,3天后安装人员硬是把维修后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源板装回电视上,说是要报厂家,不然拿不到维修款,如果客户有纠纷请自己与苏宁协商,但事发那么久打苏宁投诉电话一周之久,每天都说当天下午6点答复,但从来没给过一次答复,于是打了12315投诉,工商部门约了厂家跟苏宁客户三人,没有协谈下来,厂家承认电视存在质量问题,苏宁承诺电视换新,可时至今日半个多月过去了,没有任何人做出过任何举动,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消费者一个安全保障,对于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商家厂家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