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7 11:47:03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一款打着“源自澳洲的有机护肤品牌”微商品牌花皙蔻 CLORIS LAND在朋友圈活跃起来。据企查查显示,商标花皙蔻 CLORIS LAND隶属于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岚萃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龚天贵,另外一位投资人是李子恩,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7日。此外,花皙蔻玫瑰花露淡斑精华液(国妆特字G20130973)与花皙蔻玫瑰花露凝皙柔白防晒露SPF30 PA+++(国妆特字G20130409)属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其他均属于普通化妆品。
企查查显示
据花皙蔻 CLORIS LAND创始人龚天贵表示,花皙蔻将在下一个5年,集中资源发展战略性渠道,计划2020年将完成入驻10000家个人护理渠道网点,20000家CS渠道终端以及1000家单品牌旗舰店,同时覆盖主要的B2C电商以及发展至少500000的微分销渠道。
尽管龚天贵有着壮大微商品牌的雄心壮志,奈何花皙蔻 CLORIS LAND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不仅被消费者控诉法庭成被告败诉,甚至还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消费者投诉花皙蔻产品出现假货与虚假宣传
社交财经在“聚举报”发现,消费者马女士反映在长春某实体店买到了花皙蔻产品假货,据马女士反映,2019年6月,自己在美妤化妆品购买一个卸妆水和一瓶花皙蔻泥膜。“这款泥膜我之前购买过,旧泥膜是乳白色膏体带很多黑竹炭颗粒。我打开了新泥膜,肉眼几乎看不到几颗竹炭粒,白花花跟牙膏一样。又洗脸用了一下,两者的膏体也有差别。”马女士表示道。
花皙蔻泥膜对比(左真,右假)
马女士发现花皙蔻泥膜外包装的颜色和字体跟此前买的有细微差别,联系店家则解释说换了包装。最终通过多次沟通,该店家给马女士换了一瓶泥膜。
而此前,据使用过花皙蔻产品的消费者张女士反映,使用过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隐形裸妆真颜霜以及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隐形补水面膜之后自己整个脸都过敏了,长了很多红色的不明物。张女士通过仔细的查看了花皙蔻产品的说明后发现了问题,“产品外包装图案都是含羞草,给消费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内含含羞草成分的化妆品,但该产品的实际成分说明中却是写着内含有:含羞草决明提取物,而非含羞草(含羞草与含羞草决明是二个物种),根本没有含羞草的成分,这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
此后,经监管部门人核查发现,张女士举报事项属实,“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隐形裸妆真颜霜和花皙蔻含羞草毛孔隐形补水面膜”两款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含有“含羞草决明提取物”成分,产品名称标注不符合规定,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者误解。
社交财经发现,2014年9月25日,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穗工商天分处字〔2014〕190号】显示,融易新媒体, 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遭处罚通告。
对此,相关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真实、全面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此外,花皙蔻 CLORIS LAND官网一直宣称“源自澳洲的有机护肤品牌”,但据相关媒体表示:“不知道天然活机是否指有机产品?如果是指有机化妆品,那在中国是不能宣传的。想当初韩后巨资投入有机宣传和广告,国家一纸禁令(2012年3月1日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让他损失惨重,丧失了与韩束竞争的最佳机会。”
花皙蔻因产品虚假宣传屡屡成被告
2016年12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名为《孙某旭与广州岚萃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南宁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桂林崇信路分店产品责任纠纷2016民初8769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孙某旭诉被告广州岚萃公司生产的“花皙蔻薄荷净颜控油爽肤水”产品外包装上存在虚假宣传的欺骗消费者用语,误导了原告做出购买决定,是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原告认为涉案产品存在如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