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6 13:59:06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多位网友咨询金融骗局预警如何才能挽回在“东霖国际”中投资的钱?投到“东霖国际”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小编我通过检索发现,来自广东省南雄市的一位女子,已经从自己的同学手中拿回了自己所有的损失。那么,该女子是以什么方式起诉的呢?又是怎么挽回损失的呢?
金融骗局预警在该判决书上看到,廖某某诉称,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29日期间,何某某自称其是QCMG外汇量化卷商平台公司的员工,并邀请自己的同学廖某某办理“QCMG量化基金”理财产品。
在介绍完该理财产品后,融易新媒体,得知廖某某不清楚如何办理手续后,何某某要求廖某某将投资款7000元及开户费665元转账给自己,由其代廖某目完成理财账户的开立与理财投资手续。
2018年11月15日,何某某自称其已经代廖某某完成理财账户的开立与理财投资手续,并截图后通过微信向廖某某提供有关信息。
2019年1月8日,廖某某首次试图自行登录以查看账户,以何某某提供的账户及密码在何某某提供的网址上操作登录,结果发现根本无法登录。
2019年1月29日起,廖某某不断地与何某某协商,要求何某某将自己支付的投资款7000元及开户费665元返还。何某某均以“需自行在理财账户提现,但公司网络故障无法操作”为由推脱。
廖某某认为,“何某某作为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在收取自己向其支付的投资款7000元及开户费665元后,至今未办妥理财账户的开立与理财投资手续,甚至故意虚构账户信息来欺骗我,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故此,廖某某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向南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雄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南雄市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关系其性质是委托理财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被告,被告盲目地进行所谓的“项目”投资而被他人欺骗,没有尽到慎重义务,从而给原告造成损失,具有重大过错,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综上所述,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令何某某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投资理财款7000元及开户费665元给原告廖某芳。
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据公安部2019年通报的十大典型经济犯罪案件显示,犯罪嫌疑人张某玲伙同他人设立QL量化券商平台(后更名为QCMG平台),宣称与12家全球顶级知名交易商合作开展外汇证券交易业务,以投资外汇证券获取高额回报为名,引诱他人交纳费用成为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17万余人、涉案资金达数十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