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5 16:37:20来源:融易新媒体
2020年3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智天金融传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根据公布的二审刑事裁定书:
综上,一审法院根据原审被告人邓智天、冯文秀、邓萍、石俊武、王国惠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原审被告人邓智天、冯文秀、邓萍、石俊武、王国惠定罪科刑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邓智天: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000万元;
2.冯文秀: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400万元;
3.邓萍: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300万元;
4.石俊武: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300万元;
5.王国惠: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30万元;
查看裁判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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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天年复一年的“上市”,都变成一次次的谎言。
现如今,“智天传销案”二审判决书都出来了,“智天家人”可以死心了,不要再等了!
智天原始股骗局,落下了帷幕!
当时谁忽悠你们的,你们就找谁算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