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5 18:18:24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社交财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王某、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该《裁判书》显示,王某不服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其他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兰溪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6日作出(2019)浙0781行初467号行政判决。
该裁判书显示,原告王某以“服务中心”名义自2018年5月份开始,在浦江××××楼从事“帝皇”产品推销服务活动。2018年9月17日,搬至浦江××××楼,继续从事该活动。原告王某声称“帝皇”产品具有“调理亚健康、改善微循环”等功能,介绍他人以660元/盒的价格购买“帝皇”产品成为会员,并提供“报单”服务。
其宣称成为会员后,可以按浙江缔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酬制度的规定以被发展会员的销售业绩为一定依据计收由公司给付相应的报酬,会员可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缔煌生物”微信公众号会员系统查询其收益情况。
《消费代理制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一、购买一盒帝皇产品,即可注册为帝皇产品的消费者。
二、消费奖(直推奖)15%。消费者直推一个消费者可得15%的奖金。
三、级差奖(八个级别)。1、业务员:销售总业绩达到20盒,级差奖5%。2、七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50盒,级差奖10%。3、六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100盒,级差奖15%。4、五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200盒,级差奖20%。5、厉害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300盒,级差奖25%。6、三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400盒,级差奖30%。7、二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500盒,级差奖35%。8、一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600盒,级差奖40%。
四、培育奖30%。直推的代理当业绩与你平级时,这时不再拿级差奖,开始拿培育奖,具体方案如下:推荐第一代收入的15%,推荐第二代收入的10%,推荐第三代收入的5%。王某先后介绍陈某宣、钟某娅、王某英、钟某芳、洪某、任某平等24人成为帝皇公司会员。陈某宣成为会员后,推荐20人加入组织,销售业绩522盒,共获得奖金73233.37元。李某卫成为会员后,直推的人有13人,奖金15000多元。
至2018年7月19日,通过直接或间接介绍购买“帝皇”产品并注册的会员达806人,销售总业绩1144盒。2018年7月13日,被告接到群众举报,根据线索,于7月19日对原告王某位于浦江××××楼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并对王某进行询问。7月30日,对其予以立案。通过调查、取证、听证。2018年10月8日,被告曾以原告介绍他人传销为由,对原告经营场所采取了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期限一个月。
2019年4月19日,被告作出浦市监案字(2019)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王某介绍的“帝皇”产品营销模式中,购买人须以购买产品方可成为会员并取得发展其他人员成为会员的资格,且会员按照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销售业绩计收相应的“直推奖”、“级差奖”、“培育奖”,该行为模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规定的传销构成要件。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决定责令王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0元。被告通过送达方式及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送达处罚决定书,邮件被退回后,又于2019年4月24日在金华市政府网中国浦江网页上进行了公告送达。
综上,被告浦江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的浦市监案字(2019)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杭州缔煌食品有限公司与浙江缔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系同一公司,作为传销商品的实际经销实施主体的杭州缔煌食品有限公司的案涉营销行为已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为违法传销行为。
据企查查显示,融易新媒体,浙江缔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钱许勤。此前,据反传防骗联盟报道,除了涉嫌传销,缔煌生物公司还涉嫌虚假宣传,据缔煌食品官网介绍,帝皇仅需一包,就能在48小时打通经络,24小时打通微循环,经络通百病消,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吃了都效果显著。对于消化系统的疾病、呼吸道疾病、泌尿、调节内分泌、妇科、骨科、肿瘤、癌症等病都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