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3 15:44:28来源:融易新媒体
从得利斯违法事实中可以看到,违法牵涉到的关联资金4.46亿元,但是最终公司只被罚款30万元,负责人则只被罚款10万元,违法成本相当低,这样的处罚也被认为是无关痛痒的处罚。而类似和得利斯一样的公司还有很多,得利斯只是个代表。
退市外最严处罚
顶格处罚加市场禁入
被罚超过30万元的上市公司,就说明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但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罚款多个几十万元其实影响并不大,最怕的是顶格处罚加上市场禁入,尤其是后者。
2015年11月7日,大智慧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因为涉嫌提前确认收入、涉嫌虚增销售收入、涉嫌故意延期减少应计成本费用、涉嫌虚构业务合同等行为,最终大智慧被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层人员给予警告,并依据其责任大小分别给予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就意味着,该人员不能再从事证券市场相关职位,对于上市公司高管来说,就是不能再在公司担任高管,必须辞职退到幕后,当然相对于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更为严重的是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终身证券市场禁入一般都是发生在违法行为极其严重的上市公司身上,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就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股红”ST慧球,会推动退市制度深改吗?
ST慧球成为“股红”已经有些时日了。因为提交1001项奇葩议案,ST慧球将其不光彩的“股红”身份推向了极致。上交所对ST慧球的监管函中使用了“儿戏”一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则称该公司丧失了上市公司诚实信用的行为底线。作为A股市场的一朵奇葩,此处仅就退市制度做一些探讨。
A股市场上的退市制度建设是曲折的: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这类股票称为ST股。该制度就是ST制度。之后,又出现了*ST,意为退市预警。
1999年7月9日起,沪深交易所推出了“PT”制度,意为特别转让,旨在为暂停上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
2002年2月25日,深沪交易所取消了PT制度。
2001年,A股市场的退市制度正式登场。当年2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之后又于2001年11月30日在原有办法基础上加以修订。
2016年12月27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出席首届人民财经高峰论坛时表示,“对于走不动、跟不上或者有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实现优胜劣汰,增强市场活力。”
有专业人士据此预测,2017年退市制度或将会有新的动向、新的突破。
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
对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影响研究
主体
采取措施
具体表现
影响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行政处罚
立案调查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得发行优先股
立案调查
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