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2 10:26:32来源:融易新媒体
2019年11月4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邱某友、郑某杰、邱某平、朱某威、黄某、吴某亭、李某龙、赖某庆、张某涛、李某枫、蔡某、付某云提起公诉。邵阳市双清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上述各被告人参与不法网络平台的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不法经营罪。
邵阳市双清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不法经营罪判处邱某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分别判处郑某杰、邱某平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分别判处吴某亭、黄某缓刑一年六个月,融易新媒体,并处罚金二万元;分别判处朱某威、李某龙、李某枫、赖某庆、张某涛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蔡鑫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付某云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点评
该案中,罗洪波伙同邱某友等人依托圆点公司,开发VPAY软件,发行虚拟货币,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噱头,夸大投资、盈利前景,通过任意调整VPAY币的数量和参数,吸引会员炒VPAY币,并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从参与人员缴纳的费用中获取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在此期间,邱某友还通过调控后台参数,给任意账号拨任意数量的余额、VPAY币等虚拟资产,以及注册虚拟账号,通过卖币等方式牟取不法利益。
2017年9月4日,证监会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明确禁止虚拟货币在我国交易和流通。该公告指出,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不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不法发售代币票券、不法发行证券以及不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