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22:48:01来源:融易新媒体
2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集中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第五批违法典型案例。
其中,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上海益丰广泰大药房时,现场有消费者向执法人员反映,其1月27日在该药店处购买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内的合格证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16日。经查,涉案口罩系上海益丰广泰大药房私下从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处购得。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同时,已进行行刑衔接工作,涉案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上海益丰广泰大药房大股东为杨敏,为益丰大药房加盟店。上海益丰广泰大药房曾用名上海雷允上广泰药房,为上海雷允上加盟药店,2009年9月开张。
资料显示,益丰大药房是中国第一家沪市主板上市连锁药房,证券简称益丰药房,是全国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于2001年6月创立,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截止2019年10月,公司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等九省市拥有连锁药店4127家,员工20000多人。
益丰大药房连续多年位列全国药品零售行业综合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五强,荣膺“2015、 2016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年度营运力冠军”和“2017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盈利力冠军”称号。
此前,2020年1月29日,荆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检查中发现,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荆门苏畈桥分店在经营场所柜台上悬挂写有“预防呼吸道冠状病毒茶饮方:玄参10g、金银花15g、连翘15g、板蓝根20g、天麦冬10g、罗汉果15g、葛根15g、甘草5g, 备注:1.系每剂为单个成人一天量;2.糖尿病人去罗汉果”字样的招贴,但其不能提供此茶饮具有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功效的证明。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涉嫌利用肺炎疫情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1月29日,荆门市市场监管局对此立案查处。
2月3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消费者称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的YATO口罩全部过期。经查,当事人易尔拓工具(上海)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的店铺名称为“YATO工具旗舰店”,在网上销售的YATO牌YT-7486,YT-7487,YT-7489型号的口罩存储期结束日期为:2015/02,且无中文标签。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易尔拓工具(上海)有限公司是波兰第一大工具商TOYA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除此之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其他8个典型案例:
案例 俞某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月14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反映在新浜镇某农民住宅中存在一处口罩制假窝点。经查,当事人俞某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南杨村*号内生产销售印有霍尼韦尔Honeywell、吉可GIKO、港凯等注册商标的KN95、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现场查获侵权口罩10余万枚以及大量制假原材料和制假工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 上海贺恒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反映其在当事人的网店(凯壹特旗舰店)购买了K-9001V折叠式防雾霾PM2.5口罩,2020年1月28日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包装上印制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15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伪造生产日期,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 潘某涉嫌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线索,反映其辖区内一企业销售过期“华益”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是由上海某医疗用品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某提供的。经查,当事人潘某为某医疗用品设备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人员。1月21日,当事人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从后勤仓库取出尚未使用的过期涉案口罩6000只,销售给自然人张某,货款进入当事人个人微信帐户。对当事人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 上海伯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消费欺诈案
上海伯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发布了“海氏海诺口罩”产品详情页面,页面中均是关于海氏海诺口罩产品的介绍。2020年1月18日起,该公司由于库存不足无法继续销售海氏海诺口罩产品,随即改为购入恩惠、南极人等品牌的口罩,在电商平台对外销售。在销售过程中,该公司未对产品详情页面进行修改,而仅在消费者拍下付款时的缩略图中显示恩惠、南极人等品牌口罩的产品小图。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消费欺诈,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 上海治舒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时某涉嫌生产不合格口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