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0 17:41:45来源:融易新媒体
自从借旧还新的庞氏骗局被查尔斯·庞兹放出潘多拉的魔盒时,就再也没有消停过。类似的骗局早已经被警方打击,传销头目被判刑,但有些参与者罔顾事实,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例如,我们最近预警的“Finnciti”传销骗局的参与者,竟然留言说我们是“纯属造谣,胡说八道”。为了再次叫醒这些装睡的人,鹰鉴决定整理与“Finnciti”传销相关的判决书,再次进行预警。
案情回放
2007年5月,新加坡籍华人黄彦清(另案处理)成立SMI投资理财科技网络公司(以下简称“SMI”公司)。由于SMI公司被公安机关调查,黄彦清在2012年12月将SMI公司更名为“Finnciti游戏网站”(简称:FCT公司),并对公司本质进行了更为隐蔽的伪装,由炒作游戏代币调整为炒作建设虚拟城市的“机器人”。
上述网站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以“投资理财”、“网络游戏”、“扶平”、“养老”、“共同富裕”等口号向公众宣传,以设置各种奖励为诱饵,在我国境内通过网络宣传、讲课、介绍等方式,诱使公众以拉人头的方式加入该网络传销组织。
从2008年至209年6月期间,被告人何某麟、张某华、徐某、金某红、李某国、卞某玲、尤某梅、李某春、郑某、罗某先后经陈某、朱某荣、吕某芬、王某侠、房某伦、吴某松、黄某、“蓝鹰”的介绍成为FCT公司的会员,并先后向公司申请成为VIP会员。
上述十名被告人在担任VIP会员期间,分别帮助公司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帮助其他团队办理户口转让,负责转发公司培训通知,并多次组织、带领会员到香港参加公司培训,建立QQ群,与会员在群内交流学习,向其下线及其他玩家宣传FCT传销组织,收取资金销售PIN码,并将销售资金汇入FCT公司指定的账户。
经审计,上述十名被告人向下线会员收取资金近6亿元,向FCT公司指定的账户汇入资金。其中,张广华收取资金5444.19万元;金丽红收取资金546.33万元;李连国收取资金3572.32万元;卞春玲收取资金2086.83万元;尤美梅收取下线会员及公司指令的其他VIP汇款18661.27万元;罗勇收取资金8191.42万元;郑某收取资金6825.87万元;李祖春收取资金7413.27万元;徐庆收取资金5190.23万元;何琪麟收取资金2249.65万元。
至案发,公安机关冻结上述十名被告人违法所得近7000万元。
一审判决
原审法院认为,上述十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此,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对上述十名被告人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融易新媒体,3年6个月到缓刑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到10万元不等。并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一审判决后,金丽红、卞春玲、何琪麟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收取、转汇传销资金等职责,直接或间接收取的传销资金数额均达25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据此,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Finnciti”的参与者也赶紧面对现实吧。不要再被所谓的低投入、高回报所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产品与项目,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