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9 13:46:18来源:融易新媒体
2月7日,鹰鉴获悉,一款自称去中心化,支持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瑞波币、比特现金、柚子币等虚拟货币,为普通用户提供一款安全放心,功能强大的数字资产钱包应用的“斑马钱包”被盗了数百万余枚虚拟货币。
2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该起案件的起诉书。据该起诉书上显示,盗取“斑马钱包”347万余枚虚拟货币的被告人杜某,是江苏省宜兴市人,在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安卓开发师工作。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杜某在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安卓开发工程师。同年6月,杜某在负责该公司的“斑马钱包”软件安卓系统维护的过程中,私自添加代码,使用该版本“斑马钱包”的安卓手机用户的账号私钥自动上传至自己私人的腾讯bugly账号内,并筛选出有“ACG”虚拟货币的八个账号。
同年9月27日,杜某使用自己的手机登陆八个“斑马钱包”账户,将3473009枚“ACG”虚拟货币合计人民币约五十余万元,转至自己控制的“斑马钱包”账户内。
随后,杜某将其中的400枚“ACG”虚拟货币转至用于兑现的澳大利亚的“ucoin”交易平台,共计获利人民币约60元。
2018年11月4日,杜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有罪行。案发后,杜某已退还所有“ACG”虚拟货币。
2019年8月15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侦查终结此案,以被告人杜某涉嫌不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向浦口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江北新区分局补充侦查。同年10月29日,融易新媒体,江北新区分局将此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杜某的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不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近年来,盗取虚拟货币的案件时有发生。例如,2018年8月15日,西安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3名犯罪嫌疑人以网络黑客技术远程控制,盗取多个虚拟货币账户,将大量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洗劫一空,总案值保守估计达6亿元。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三处副处长林檀建议,在处理虚拟财产的电脑或手机上不要乱点来历不明的链接、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对相关查杀“木马”病毒的软件经常更新和升级。此外,在支付和转移虚拟货币时,尽量设置“多签密钥”,即由几个人或是几个处在不同网络的终端共同授权签署密码。这样一来,就能极大增加黑客进行网络犯罪的成本和难度,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