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4 20:50:18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巡察时发现,贺兰县奥林匹克花园C区何某将房屋出租给侯某,未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也未履行出租人治安责任,后侯某在该房屋内从事传销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
现侯某已被贺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对房主何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现场查获人员25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9人。
得到线索后,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将该房屋房主传唤到城管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调查,2019年7月,房主何某将房屋出租给侯某,侯某将房屋承租后,一直在房屋内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房主何某未领侯某到房管所、社区警务室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且一直未到房屋进行查看。
据悉,贺兰县公安局自2019年10月份以来,已依法处理4起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不报案、1起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共行政拘留4人,罚款1人。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将房屋承租给他人,发现房屋承租人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向公安机关进行上报。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之后,一定要到房管所、社区警务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尽到查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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