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1 10:16:11来源:融易新媒体
1月10日鹰鉴获悉,近日徐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一审期间,光照集团创始人杜晨辉、何某民、关某英等三名被告人分别被睢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到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到三万元,并责令继续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鹰鉴了解到,“光照集团”和臭名昭著的“中国人际网”以及“东望集团”传销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杜晨辉原来是“中国人际网”传销组织的高级会员,后来又是“东望集团”的发起人。
2015年7月份,杜晨辉和丈夫何某民经贾某雪介绍交纳3900元加入“中国人际网”,成为高级别会员开设课堂发展下线。在此期间,杜晨辉认识了同为“中国人际网”高级别会员的刘风起。
2016年4月份,杜晨辉、刘风起等人觉得“中国人际网”是骗人的,于是从“中国人际网”传销组织脱离出来,合伙在山东菏泽成立东望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望集团),并沿用“中国人际网”开设课堂模式,通过宣传传统文化,不收会员入门费招揽会员。
2017年4月7日,杜晨辉与刘风起产生分歧,带着何某民、关某英、贾某雪等三分之一的东望集团人员分裂出来,在菏泽市牡丹区银田电商园创立“中国梦平台”,继续沿用“中国人际网”开设课堂模式,以学习传统文化、支持国货、物联网等内容,面向社会公众招揽会员。
同年7月11日,杜晨辉成立山东光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以该公司为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光照集团),相继设立了山东光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6个子公司。
杜晨辉等人允诺在课堂学习的学员,经过五天学习后,由“承办人”和“助教老师”负责考试,回答正确的就填写一张会员表,提供一张红底一寸照片、手机号、身份证号和农行卡号,同时再缴纳10元会员费和2.5元资料费,即可成为“中国梦平台”的股东会员。
为了鼓动会员邀请亲友加入课堂,杜晨辉等人表示公司上市了后,会员每年最低能获得50万元收入,将来“物联网”、“中国梦平台”和国家对接后,每年还可以获得30万元左右的物联网分红,最高可获得800万元至1000万元。课堂承办人、管理人员除了上述好处外,杜晨辉等人还承诺开设一个课堂国家会给200万经费。
为了达到敛财目的,杜晨辉等人通过推广学习“传统文化”、“爱国主义”、“到2020年全面达成小康社会”等方式,向下开办课堂,融易新媒体,对会员进行授课,收取建档费、资料费、众筹、生活费、授牌仪式入会费以及各种会议和文艺活动入场费等一系列费用,同时还卖给会员徽章、红宝书、弟子规、中国梦T恤等物品。
同年12月26日,光照集团通知所有课堂组织人员,以纪念毛主席诞辰124周年的名义搞好宣传活动,让更多人加入会员。其中,睢宁县课堂负责人按照光照集团通知,在睢宁县城以拉横幅、举国旗、喊口号等方式游行。
至同年12月22日,杜晨辉等人仅建档费就收取了88万余元。分别用于维持公司运转,对接人某日报、文化战略研究所等项目。据陈某证言证实,杜晨辉到北京与陈某和李某丽见面表示,想将“中国梦平台”交给国家。陈某就联系人某日报钱总,后和人某日报社主编王某军签了协议,颁发了牌照,授权杜晨辉为人某日报海外版海外网旅游频道国学文化传播中心主任。
至案发,杜晨辉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相继在全国发展数千个课堂,诱骗8.8万余人参加,共收取建档费886050元。
一审法院认为,上述三名被告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任何实际经营的情况下,以宣扬传统文化等为幌子、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8万余名被害人钱款,虽然主张与所谓“国家项目”对接,但未投入正当合法经营活动,以致大额钱财无法返还,给被害人造成损失,涉及范围广、人数多,应当认定为以诈骗方法不法集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2019年8月1日,一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杜晨辉、关换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近日,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准许关换英撤回上诉,并驳回杜晨辉的上诉,维持原判。[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