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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新闻和评论:涉案金额超千亿云付平台创始人将获刑12年左右

时间:2020-01-07 14:57:12来源:融易新媒体

2020年1月6日,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公诉了一起特大非法经营案。厦门一家知名的无卡支付公司竟为代理商定制了172个APP推广这家的支付平台,以虚构交易、三级分销等方式发展商户539万余家,涉案金额超千亿余元。



2015年下半年,厦门市瞻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后更名为厦门市云创聚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师荣与赵某锐经过共谋,共同开发具有支持无卡支付的POS机功能的聚合移动支付收款软件云付APP,以虚构交易的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犯罪活动。


被告人周师荣、赵某锐、尹某锋以云创公司为主体,负责云付的软件开发和维护、代理商(又称OEM商)推广。以周某荣的配偶张某凉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为主体,负责云付的财务管理、客服维护。

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周师荣、张某凉等人以公司名义,先后招募王某等8名被告人担任技术员和运营总监。在实施具体的犯罪活动中,周某荣等人明确分工,云创公司设立技术部、客服部、市场部,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对接支付通道、软件开发、维护和推广。


张某凉的公司设立行政部、客服部、渠道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云付利润分配、行政管理、通道对账、招商、对接银行通道、维护个人云付市场等工作。


最近的新闻和评论:涉案金额超千亿云付平台创始人将获刑12年左右



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周师荣、赵某锐、张某凉、尹某锋以上述两家公司为主体,在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以云付APP为主体的云付平台投入运营,从事银行卡收单、银联支付、扫码支付等收单业务。周某荣通过对接上游银行机构、支付机构,为云付平台提供资金结算支付通道。


同时,周师荣等人以“金融创新”为幌子,违反收单规定,将个人注册会员虚拟为小微商户,通过银联支付、扫码支付等方式,为会员提供信用卡套现等虚假交易服务,从中赚取会员刷卡费率与上游支付通道的费率差、会员升级分润等。

期间,云付平台采用“互联网+金融+支付+创客”的运营模式,以“人人金融、人人分红”、“三级分销、无限裂变”为诱饵,以低费率、高分润、招商返点进行推广,利用会员拉下线赚取分润方式纵向发展会员,利用收取代理年费贴牌定制的方式,横向为代理商定制了“高晟钱包”、“饮马钱包”等172个APP推广云付平台,由云付平台为代理商提供客户审核、售后客服、资金结算、升级更新、系统维护、服务器架设等技术支持。



2018年2月至4月间,周师荣、张某凉以云创公司、盛树宝公司为主体,在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云付平台的云付APP转换成盛树宝APP继续运营。


通过上述方式,云付平台以虚构交易的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注册商户5395661家,非法经营数额1005.20亿余元。其中,周师荣非法获利就高达1534万余元;赵某锐非法获利973万余元;尹某锋非法获利161万余元;张某凉非法获利72万余元;其余12名被告人非法获利从59万余元到68.19元不等。


2018年4月25日至同年5月14日,周师荣、赵某锐、张某凉、尹某锋等1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集美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周师荣等11人批准逮捕,其余5人被取保候审。


集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周师荣等16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共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涉案金额巨大,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公诉,建议对周师荣等16名被告人在有期徒刑十二年到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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