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4 18:36:23来源: 检察风云杂志
两个月不法集资434亿余元、造成4万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52亿余元!这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家骝等集资诈骗二审刑事裁定披露出的信息。明面上打着开展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快鹿系”,暗地里却干着不法集资的勾当,这个由三个涉案单位参与、由十多名案犯策划的以虚假债权和违规担保为手段的集资诈骗犯罪,缘何能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借到400亿余元钱款?4万人150亿余元血本无归的前车之鉴留给人们怎样的教训?
通过本案,人们在影视投资和互联网金融退烧的背后,有着不少需要深刻反思的教训。
快鹿案一审庭审现场
组建快鹿系涉足“互联网金融”2003年至2012年间,施建祥(另案处理)先后注册成立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鹿集团”)、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虹桥小贷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虹桥担保公司”)。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间,施建祥为实施不法集资活动,组建了以快鹿集团为核心,以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为主要公司,以金鹿系、当天系和中海投系为主要融资平台,通过由快鹿集团统一管理各公司人事、财务、资金和印章方式实现个人实际控制的快鹿系集团。
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初,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因经营亏损而造成巨额债务。施建祥在听取被告人张金如、共同作案人杨进进(另案处理)等人介绍后,指派杨进进、李治(另案处理)等人对上海玖那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考察和多次商讨,决定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所谓“集资”。
此后,施建祥指使杨进进、李治和赵挺(另案处理)等人先后组建了上述金鹿系、当天系、中海投系融资平台和上海翰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翰典金融公司”)、上海玖玖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基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另指使张蕾、胡培等人以东虹桥小贷公司名义向金鹿系等融资平台提供销售理财产品所需虚假债权材料,还指使张金如、黄家骝、杨庆华、王志耀等人以东虹桥担保公司名义为金鹿系等融资平台提供销售理财产品所需虚假担保。
此后,东虹桥小贷公司将自行制作的虚假债权材料提供给金鹿系等融资平台,东虹桥担保公司则将相匹配的名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实为虚假的担保函件提供给金鹿系等融资平台。
一切准备就绪后,金鹿系等融资平台将上述虚假债权、虚假担保包装成“禄鹿通”“财鹿通”“月利宝”等名称不同、投资期限不同和年化收益不同的各种理财产品,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召开推介会、发送传单和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融易新媒体,并采用相同方式将上海中海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海投资公司”)等擅自发行的基金产品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不法集资活动就此拉开序幕……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间,东虹桥小贷公司在明知快鹿系集团内部实控关系等情况下,受施建祥指使,将利用自有资金在实际控制的公司账户之间虚假走账所形成的虚假债权提供给金鹿系等融资平台,由后者将虚假债权包装成名称不同、投资期限不同和年化收益不同的各种理财产品对外宣传和销售。其间,张蕾担任东虹桥小贷公司总经理,受施建祥指使负责管理该公司,胡培担任东虹桥小贷公司副总经理,受施建祥指使具体负责提供虚构债权等事宜。
同期,东虹桥担保公司在明知快鹿系集团内部实控关系、虚假债权和担保数额超限、特殊金融许可过期等情况下,受施建祥指使向金鹿系等融资平台提供与各种理财产品相匹配的“名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实为虚假”的担保函件,参与不法集资活动。
施建祥、张蕾、黄家骝等人为应对主管部门整改意见,将原有模式中的公司债权更改为个人债权,并安排公司员工赵挺、安学生和徐明等人作为专业放款人,继续虚构债权。其间,黄家骝担任东虹桥担保公司董事长,受施建祥指使负责管理该公司,以个人借款名义侵吞集资款3270万余元。张金如、杨庆华、王志耀先后担任东虹桥担保公司总经理,受施建祥指使具体负责提供虚假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