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3 20:24:13来源:融易新媒体
1月2日,亚太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上述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披露前,亚太药业近期在二级市场的走势以震荡下跌为主。如今在股价弱势之余再被立案调查,亚太药业何时能企稳也成了市场后续的关注点。 证券维权律师介绍,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证监会的调查取证阶段。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亚太药业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1月1日收盘时持有亚太药业,并在2020年1月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融易新媒体,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交易软件显示,亚太药业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化、规模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片剂(含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透皮贴剂(激素类)、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阿奇霉素、罗红霉素等11个通过国家GMP质量体系认证的现代化制药生产车间,共拥有药品批准文号97个。此前公布的三季报显示,亚太药业在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7.25亿元,同比下降2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86万元,同比下降95.85%;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
对于本次被立案调查一事,亚太药业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本栏目也会对本案的后续动态进行持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