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2 20:58:19来源: 清扬君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不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3、“层级”和“级”,系指组织者、领导者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之间的上下线关系层次,而非组织者、领导者在传销组织中的身份等级。
对传销组织内部人数和层级数的计算,以及对组织者、领导者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人数和层级数的计算,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及其本层级在内。
《禁止传销条例》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 一是“拉人头”式传销;二是骗取“入门费”式传销;三是“团队计酬”式传销。
也就是说,品佳人的代理层级看似三级,实际上“公司”或“品牌方”这个组织者的层级并没有计算入内,再加上董事级别的不同层级,实际层级远超三层;而品佳人的营销模式,也完全符合传销的各种表现形式。
清扬君在此建议相关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彻查广州品焉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之行为!同时也建议税务部门联合调查。以此净化市场,维护经济发展秩序,发挥监管部门职能,彰显法律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