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9 13:21:09来源:搜狐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根据该决定,当事人以微博、网页、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可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这意味着,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消息一出,直接登上了微博热搜榜第二名。
其实,微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之前就已经屡见不鲜。
特别是微博,肖战、杨紫等明星,就曾以微博私信、评论为证据,获得过对网络暴力的胜诉。
只不过当时还没有大面积普及。
以后语言攻击、网络暴力、口头约定、借款等这些聊天内容在遇到纠纷时会成为关键性证据。
这也再一次印证了一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一直以来,由于网络实名制并未普及,诞生了很多现实中唯唯诺诺,网络上重拳出击的人,融易新媒体,俗称“喷子”、“键盘侠”。
这些人哗众取宠也就算了,很多人连根本的底线都欠缺。
比如,2018年11月15日,年仅33岁的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临夏路派出所民警谢江涛,在单位办公室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殉职。
在众网友表达哀悼和惋惜的时候,一个网名为 “刚好遇见你222551556”的人开始叫嚣,:“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当然死的早,他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