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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茅酒宣传是否有擦边“傍名牌”之嫌?

时间:2022-10-11 16:15:11来源:互联网

  9月30日电,在被指“碰瓷”娃哈哈、设计酷似贵州飞天茅台酒后,29日,娃茅酒业发布声明,称本次推出“娃茅酒”酱酒的经营行为与娃哈哈集团无关,且从未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酒”。娃茅酒此前的宣传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娃茅酒与娃哈哈无关?

  9月25日,娃茅酒业的微信公众号发文介绍其在杭州举办的“贵州娃茅酒品鉴会”。宣传文案显示,“2016年娃哈哈投资成立宗盛智能”“2022年宗盛智能投资成立娃茅酒业”,让人以为该产品与娃哈哈有关。

  此后,娃哈哈集团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娃哈哈未参与“娃茅”白酒的生产、销售、推广等任何活动,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与娃哈哈集团无关。

  娃茅酒是否真的与娃哈哈“无关”?天眼查显示,娃茅酒业成立于2022年7月8日,娃茅酒业大股东是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盛智能),穿透后最终受益人和实控人为宗盛智能董事长宗泽后。而宗泽后曾表示,他是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的弟弟,也是娃哈哈的早期创始人之一。

  那么,融易新媒体,娃茅酒沾边娃哈哈的宣传是否合规?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杭州办合伙人、律师谢平告诉中新经纬,即便宗泽后为娃哈哈早期创始人之一,该事实只能说明两者公司主体之间或存在股权投资关系,并不代表娃茅酒产品来源于娃哈哈公司。娃哈哈集团与娃茅酒业属于独立法人,各自对外独立承担责任。

  “娃茅酒业虽在该款酒上突出使用‘贵州娃茅酒’商标标识,但其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了娃哈哈字样描述与娃哈哈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谢平表示,虽然娃哈哈的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但并不影响娃哈哈和娃茅酒业二者独立法人资格,股权之间的关联并不能成为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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