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00:53:53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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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宇科技首发第三、第四、第五大股东分别为张英杰、林贺飞、包建华。飞宇科技与他们关系紧密、利益复杂交叉,信息披露不够清晰完整。
前文已经说明,富祥药业全资子公司是飞宇科技第一大客户,而富祥药业实际控制人包建华持有飞宇科技4%的股权,是第五大股东。
某国内知名券商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4%的持股比例比较微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而前述案例中由于相关股东达不到持股5%的规定,因此从这一标准来看,相关交易可不按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不仅包建华直接控制富祥药业,飞宇科技第三大股东张英杰(持股数量360.00万股、持股比例6.00%,担任公司董事)、第四大股东林贺飞(持股数量300万股、持股比例5.00%)也曾与富祥药业存在诸多交集。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富祥药业曾于2020年3月30日抛出一份定增预案,公司计划向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物明”)拟筹建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等六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28.43(含本数)万股股票。
工商信息显示,深圳物明成立于2015年6月,实控人为张英杰,其直接持有深圳物明28.57%股份,并通过深圳明德至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深圳物明41.26%股份。
随后,深圳物明作为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与林贺飞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筹建深圳格物致知伍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格物致知伍号”),其中深圳物明持股比例为72.60%,林贺飞持股比例为27.40%,拟认购富祥药业前述定增预案中1754.94万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25%,拟认购金额达3.64亿元。
彼时富祥药业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深圳物明拟筹建的私募基金格物致知伍号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与公司在医药健康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一方面,公司依托自身在原料药领域积累的技术、经验、质量体系,为深圳物明及其投资的医药健康公司提供业务支持;另一方面,深圳物明依托于自身的投资布局,积极推动公司与上下游领域开展深入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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