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2 13:59:21来源:融易新媒体
绿联科技六次累计分红3.4亿元,而其却将募集资金的近3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到底是缺钱还是不缺钱呢?
日前,《红周刊》已经在《渠道及供应链“依赖症”难解,绿联科技技术壁垒过低或是硬伤》的文章中指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在营收持续增长的背后,存在着渠道及供应链的依赖问题,并且,由于3C配件的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绿联科技的研发创新能力、核心技术先进性也备受质疑。
除了已报道的问题外,绿联科技的招股书中还存在重复表达等信披瑕疵,其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也于近日频遭到深交所点名,执业质量堪忧,如此看来,绿联科技所披露的招股书制作风控流程是否合理,招股书和出具文件是否真实、准确与完整,是值得监管层和投资者重点关注的。
此外,通过进一步梳理招股书,《红周刊》还注意到,绿联科技在报告期三年内进行了六次分红,分红总金额达到3.4亿元,而公司却拟将此次募资金额近3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间是否具有合理及合规性均存疑。
招股书存在重复表述等信披瑕疵
保荐机构屡遭监管层点名
伴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持续推进,IPO的信披质量越来越被监管重视。值得一提的是,绿联科技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曾在2021年被监管层出具监管函和警示函。
根据深交所官网披露,2021年7月,绿联科技的保荐人在保荐某动漫企业IPO项目中,因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存在对发行人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核查工作不到位、未对实控人账户大额异常资金流水予以谨慎核查等违规情形,其保荐人代表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然而在此之后,该机构仍未汲取教训,再次被证监会出具了警示函。据证监会官网披露,其在保荐某母婴赛道IPO项目中,融易新媒体,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整改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事项,在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仍然存在上述情形且金额较大,因此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对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有意思的是,除了上述两个被出具监管函和警示函的项目外,该保荐机构在2022年也有多个不同阶段的IPO项目均因信披瑕疵遭到市场质疑乃至交易所的问询。
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在翔楼新材于5月26日披露的招股书中出现了段落重复的低级错误;在广康生化的IPO首轮问询中,深交所也在信息披露规范性一项中指出:“请发行人对招股书披露内容进行全面整理和精炼,突出与投资者投资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删除相关冗余信息、重复意思相同或类似的表述以及格式化信息。”
此外,在对东星医疗的问询中更是直接指出该机构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未能够及时披露东星医疗转贷事项;二是更换评估机构后未根据相关规定对商誉评估事项进行全面复核;三是资金流水核查范围不完整。
从重复表达、数据滞后,到重要事项未及时披露、核查范围不完整,种种信披瑕疵均暴露出绿联科技保荐人的投行业务能力存在着或大或小的问题,执业质量堪忧。
值得关注的是,《红周刊》在绿联科技的招股书中发现,段落重复赘余的问题仍然存在。其中,仅“公司作为科技消费电子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原发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数码解决方案和优质产品,凭借创新的技术研发和设计理念积累了用户口碑和品牌心智。”这一段落就重复了六次之多。
附图:招股书段落重复问题
而在招股书“三创四新”论述的章节中,绿联科技更是草草了之。据招股书显示,绿联科技仅披露了研发投入金额及其占比,对于核心技术也只是简单罗列,并未进一步阐明其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先进性。在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中,更是出现了意思相同或类似的表述,格式化信息过多。因此,绿联科技不仅需要对其是否满足“三创四新”属性进行更加详尽的补充说明,更需要摆正态度,对招股书中的格式化信息进行修改。
受多处信披瑕疵及保荐机构执业质量影响,绿联科技招股书制作的风控流程是否合理,招股书和出具文件是否真实、准确与完整,就十分值得监管层和投资人给予重点关注了。
三年六次分红似不缺钱
近30%募资额用于补流合理性存疑
根据招股书披露,绿联科技此次IPO拟募集15.04亿元,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建设、智能仓储物流建设、总部运营中心和品牌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分别拟投入募资金额为5.51亿元、1.10亿元、3.92亿元和4.5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绿联科技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达到其募集资金近三成。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可行性分析中表示,流动资金的补充有助于公司提高研发实力,布局销售渠道,逐步推进全球化品牌战略进程,同时可以实现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保障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显然,这样的论述很难说明近三成募资额用于补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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