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7 19:37:45来源: 微商电商调研
2020年12月4日,翰林黄金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称:“随着翰林金店开设计划的稳步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实现规范管理,稳健经营。目前,公司发现多地人员及企业,未经我公司授权与批准,擅自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开设运营中心,私自开展业务。鉴于此,公司特发布本公告如下:
2020年12月22日,《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与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一审行政裁定书》生效,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据裁判文书显示,法院在审理原告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行政处罚一案中,原告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以双方协商解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时隔一天,2020年12月23日,《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生效,据该裁判文书显示,申请执行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源市监行处[2020]366号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受理后,依法举行听证,对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了审查。2020年12月18日,申请执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执行人采取通过发展人员加入,要求被加入人员认购不同价值的商品作为加入条件,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时发展下线形成自己的团队,并以团队所有会员的总业绩(整体业绩)为依据计算并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13003749.84元,上缴国库;2、罚款2000000元,上缴国库;1、2项罚没款合计15003749.84元”的行政处罚,并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等履行方式。罚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源市监行强申字[2020]8号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实、程序、依据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通过听证,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任何异议,表示愿意缴纳罚没款。法院最终对申请执行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8日作出的源市监行处[2020]366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至此,轰动一时的“翰林黄金涉传案”告一段落,前述发表于9月11日的公告所谓的“社会将会给公司一个公正的说法”而今看来也确实是十分公正。
争议不断,舆论漩涡
但说来讽刺,公司官方都已接受了处罚,反倒是仍有推广人员还在为这场涉传案洗地,公众号“社交新生活”在《翰林黄金涉嫌传销是真的吗》中是这样说的:“大多中小企业都会因为被查不符合规定而倒闭。翰林黄金经受住了这次法务部门检查,实属难得,而且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得到彻底解决的,今年全国就这一家,从这可以看出这家公司的背景实力绝对不小!所以以后这些非权威部门的话一定要少看,不然好机会都会错过。同时也可以对比出,在当下高收益实体项目中,翰林黄金绝对是最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