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3 09:18:51来源:
2016年12月,被告人赵永奎、葛润省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注册成立河南沃联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联沃公司),以沃联沃网上商城和会员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传销活动;2018年6月,被告人彭娟以彭某乙(系被告人彭娟的父亲)的名义在长沙市岳麓区注册成立长沙存爱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爱公司),以实施传销为主要活动。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赵永奎为缓解沃联沃公司因传销带来的资金兑付压力,经被告人宋国杰(系被告人赵永奎的老乡、被告人彭娟的朋友)出面联络,一方面由被告人宋国杰推荐介绍陈某某(另案处理)团队,以技术外包方式为沃联沃公司开发IAC虚拟数字货币项目(以下简称IAC币项目),以沃联沃会员为主体继续实施传销活动;另一方面由被告人宋国杰居间介绍沃联沃公司入股存爱公司成为股东,并号召、带动沃联沃公司会员加入存爱公司开展传销活动,使存爱公司传销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壮大。
上述传销组织及活动,波及河南、湖南、山西、陕西等多个省份,下线会员累计达10万余人,传销金额累计近10亿元(币种如无说明均为人民币,下同),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2016年12月,河南沃联沃公司成立,被告人赵永奎、葛润省各占股50%,其中被告人赵永奎任董事长并主要负责,被告人葛润省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各相关被告人先后加入沃联沃公司任职,其中被告人曹某某为市场部运营总裁,被告人李某甲为董事长助理,被告人毛某某为网络APP技术开发人员,被告人张某甲为市场部销售人员(后担任存爱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经理)。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以网上商城及线下服务中心为载体平台,鼓吹互联网分享经济,通过大量虚假宣传、互联网推广、开设网络商城、推行手机APP、开设会员服务中心、召开培训会议等途径,违法以充值返现和“拉人头”方式引诱他人在沃联沃网上商城手机APP上注册并充值成为会员,以不断获取违法利益,发展的会员遍布河南、山西等省,在河南三门峡市、山西运城市等多个省份多个城市开设会员服务中心达九十余所。公司通过充值返还奖励和推荐他人分享奖励的方式,鼓励和吸引客户充值成为会员和介绍发展他人成为会员,对此设置了不同的奖励模式,具体规则如下:
静态奖励:客户在沃联沃网上商城充值(500元起步)成为会员后,公司赠送与充值金额同额度的可用于在沃联沃网上商城兑换有价值商品的积分,同时会员在充值后三个月内可以分批次共计获得会员充值金额120%的本金及利息返还(公司收取定额提现手续费)。公司成立之初,会员发展其他人员充值沃联沃网上商城成为下线会员,可以获得其发展的下线会员充值金额的7%作为分享奖励,下线会员再发展下线会员,会员仍可以获得再发展出来的会员的投资金额的3%作为分享奖励;后被告人赵永奎等人为规避其涉嫌传销活动的风险,将奖励规则改为会员推荐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公司奖励变更为下线会员充值金额的10%,再发展下线会员的不再给予奖励。至2019年4月,为缓解资金兑付压力,推荐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公司将奖励现金变更为奖励网上商城积分。
团队奖励:沃联沃公司为在传销活动中提高其会员发展下线的积极性和影响力,设立了以会员服务中心为名义的传销团队,鼓励发展下线获取团队奖励。具体操作方法是会员可以向公司市场部缴纳2万至10万不等的加盟费,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设会员服务中心并负责管理该中心,职责是在其负责区域内发展新会员和鼓励老会员重复充值,该负责人的下线所有会员及服务中心区域范围内的会员由其负责日常的宣传和动员,负责人可以获得该服务中心新发展会员充值金额的5%、下线会员重复投资额的0.5%作为奖励。
截止至案发,经依法鉴定,沃联沃公司共计发展会员52101人,累计会员层级达27层,累计接受会员充值为8.5359亿元,公司收取手续费4923.874029万元,会员实际提现总额为7.8049741亿元,服务中心提现为6300.875853万元,会员损益额为1.978050176亿元。
2018年6月,长沙存爱公司成立,该公司网络销售平台于2018年7月份试运行,以中国“一带一路”、“中非合作”为宣传背景,鼓吹“创建让消费者成为投资者的大众创业平台”、“以0投资成为珠宝店老板”等概念,采取法律禁止的以上线推荐下线的“人拉人”方式,通过大量虚假宣传、互联网推广、召开各类培训会等途径,设置高额奖励引诱他人缴纳会员费加入,大肆组织领导开展传销活动,以获取违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