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0 15:00:31来源:
鹰鉴12月29日获悉,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女子杨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上显示,杨某某不仅是一般的传销参与者,还是该传销团伙的地区总负责人直接下线。
2016年6月,被告人杨某某作为都江堰区域总负责人田某某(另案处理)的下线缴费加入“MBI”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虚假宣传,以销售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等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不等的费用,充值购买该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获得加入资格及会员账号。
会员间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上下级层级,以所谓的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名,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以投资即有高额回报且只涨不跌等宣传口号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谋取非法利益。
MBI传销组织分设1、2、3、4、5、6、7、8个级别的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对应的700元、1400元、3500元、7000元、14000元、35000元、105000元、245000元会费,购买虚拟货币(积分)取得会员账号,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顺序组成上下层级,一人可注册多个帐号,每个帐号发展下线会员按左区、右区双区制发展,1个账号可发展2个人,以此类推,形成金字塔形层级关系。
MBI传销组织就是以能获得高额理财回报且只涨不跌等宣传口号为诱饵,诱使其下线会员积极发展下线,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以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形成金字塔层级,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MBI传销组织的收益模式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其中动态收益又包括直推奖、对碰奖和管理奖。
被告人杨某某加入后,积极参加田某某在都江堰市组织的传销宣讲活动,负责管理其发展的团队,分享“成功赚钱”经验、协助维护会场秩序等。经核查,截止2019年11月案发时,该传销组织收取的传销资金至少500万余元,已形成自上而下、数十层级、数百人参加的金字塔型传销体系。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与他人组织、领导以投资“MBI”获取高额回报为名,引诱参加者以缴纳投资相关钱款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骗取财物及为传销组织开展传销活动提供帮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杨某某的刑事责任。